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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5日 11:54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各系(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根据《长沙学院教学检查制度》(教发〔200745号)及2010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12周(510日-521日)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1、各系(部)教学检查评议小组对本系(部)承担的课程(包括本系学生)进行常规检查与评议,并召开学生座谈会。常规检查的内容包括:

1)教师执行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情况;

2)教师备课、授课;

3)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4)学生上课时的精神面貌;

5)学生到课率及课堂纪律情况;

2、督导团组织随堂听课,检查以上内容。

3、教务处组织检查以下内容:

1)各系(部)教师调(停)课、代课情况;

2)听课评课制度落实情况;

3)教研室和实验室活动情况;

4)系(部)日常教学管理程序执行情况;

5)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的编写情况(06版、07版教学计划应分别编写对应的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

6)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包括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

(7)各系(部)教学资料的存档情况。

4、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将组织专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提高质量意识,树立全面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促进师生切实加大对教学的投入,努力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水平,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

2、各系(部)应制定详实可行的教学检查方案,成立专门小组,并使常规教学检查成为定制。教学检查中将把各系(部)制定的检查方案纳入检查内容。

3、任课教师将每堂课缺课学生名单及时报至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及时转至学生辅导员,并将汇总结果存档且交教务处教务办。

4、各系(部)要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对前半学期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

5、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按本次检查的要点,完成书面总结,并于第13周星期五(528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务办。

四、具体安排如下表:

检查时间

检查小组

检查人员安排

检查系(部)

上午

下午

526

第一组

李峻、唐依民、吴庆华、刘迎清

工商管理系

外语系

第二组

罗维治、李福英、李宁湘

土木工程系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第三组

陈宗穆、邓鸣皋、李彬、周文军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机电工程系

第四组

熊幸明、许艳文、王川、廖良梅

艺术设计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527

第一组

罗维治、李福英、李宁湘、肖雄

旅游管理系

法学与公共管理系

第二组

陈宗穆、邓鸣皋、李彬

生物工程与环境科学系

体育教学部

第三组

李峻、唐依民、廖良梅、王川

中文与新闻传播系

公共外语教学部

 

教 务 处   

2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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