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切实执行学生网上评教制度,促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长沙学院网上评教实施办法》(长大教〔2006〕68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准备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宣传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本系学生对开展网上评教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求本系学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评价,并应确保全体学生参与网上评教活动。同时,还应在教师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号召本系(部)教师以网上评教活动为导向,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规范教学行为,努力提升本科课堂的教学质量。
二、评教范围
1.评教对象:我校为本、专科学生开设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和实践课(包括实验、课程设计和实习等)的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
2.评教主体:长沙学院所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评教指标
1.教师课程教学学生网上评价指标包括:
一级指标5项,分别是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教学效果;
二级指标20项,每项按“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并在对应的区间内给予选定不同的分数。
2.教师实践教学学生网上评价指标参见实验实习办相关要求。
3.另设开放性评价栏目,可填写简洁而有针对性的文字评价意见。(具体内容见《长沙学院网上评教实施办法》中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用表)。
四、评教要求
1.教务处对于学生评教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为学生提供宽松的评价条件。
2.凡在校学生必须参加网上评教,必须单独完成所有的评教任务,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同时,对无故不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将限制其查询本学期考试成绩及下学期网上选课等功能。
3.开展学生网上评教,旨在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时,应做到客观、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五、注意事项
1、进入学校主页,登陆“长沙大学教务处网站jwc.ccsu.cn”,点击教务处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打开下面的“学生信息系统”“教师信息系统”即可进入相应的评估系统。
2.网上评教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与网上选课的用户名、密码相同。学生应牢记个人密码并注意其安全。
3.学生评教时,应仔细核对是否对本学期每位任课教师给予了评价,确定无误后,再退出评教系统。
4.学生网上评教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一。
5.本次网上评教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2010年7月2日。教务处将及时公布各系参与网上评教学生的比例。
六 、结果处理
1.学生网上评教的统计分数以一定的权重进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提高课时酬金(限外聘教师)的重要依据。
2.评价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教师,以改进课堂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3.各系应将学生评价材料及时归档。
学生评教,是建立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在推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本学期的评教结果将于下学期期初予以公布。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0年6月10日
附件一: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时,按如下步骤操作:
1. 进入长沙学院教务处主页 jwc.ccsu.cn。
2. 在教务处主页的右边显示有“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下面的 “学生信息系统”“教师信息系统”点击即可进入相应的评估系统。
3. 以“学生信息系统”为例,点击进入,系统将出现一个紫色的登录界面(学生网上综合系统),在“用户名”和“密码” 分别输入学生的学号和自己所设密码,即可登录学生信息系统。
4. 进入学生信息系统后,鼠标指向左侧底部的“教学评估”,此时将出现“教学评估系统”界面。
5. 在“教学评估系统”界面,学生将看到所有的评估试卷,显示有“问卷名称”、“被评人”、“评估内容”、“是否已经评估”、“操作”。点击操作下面的“评估”,即开始对老师所上课程进行评估。此评估问卷包括两部分“客观选择题”、“主观评价题”。对于“客观选择题”学生必须答完所有选项(共20道题目),方才可以正常提交。
6.评估完毕,请同学们选择上面的退出系统,结束此次评估。请同学们注意,所有题目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请同学认真客观负责的评估。
7. 教师在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后,可以按照学生登录步骤,登录“教师信息系统”查看本人的评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