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做好开学初教学准备工作,使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现将本学期开学初的主要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学准备工作
(一)课表的核查:教务办和系(部)秘书须在2月25日前再次核查全校课表,及时解决核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排除各种类型的冲突,26日下午保证核查无误的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发放到位。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各系(部)教学主任要落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特别是3月1日至3月5日(第1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课程要保证教师全部到位,少数课程的外聘教师没有到位的应在正式授课前安排到位。
(三)教学用房以及仪器设备的准备:1.各系(部)要检查落实教室、机房、实验室、制图室、语音室及相应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教务处,以便采取补救措施;2.中控室负责检修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安排人员打扫多媒体教室卫生、清洗黑板并及时检查多媒体教室的卫生状况;3.请学生工作处负责安排相关人员打扫普通教室卫生,各系(部)负责督办、检查本系(部)所分管普通教室的卫生状况;4.教务处将于27日全面检查各教学楼栋的教学设施准备及卫生状况;5.请物业公司在2月27日前负责调对各教学楼钟表。
(四)教学用品的配备:多媒体教室所需的白板笔、白板刷,请与中控室(B2101)联系;普通教室所需的粉笔请任课教师上课前到每栋教学楼大门口的门卫处领取。
(五)教材的发放:教材室在2月27日至28日统一发放全校06-09级学生教材,请各系组织好学生按教材室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教材(注:教材室已搬至科技楼前栋1102室)。教材发放的相关安排见教材处网站通知。教师用教材凭课表领取。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各系(部)教学主任在开课后第一周内要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务办备案,一份由各系(部)保留,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教务秘书在3月5日之前将汇总后的教学进度表交教务办存查。
(二)教务处将在3月8日至3月22日开放《综合教务管理选课系统》,以便学生自主选修通识教育课程,请各系(部)动员学生及时到教务处网站上查看选课信息,积极选课,不要错过选课时间。
(三)任课教师须带授课班级学生花名册、教案(讲义)、《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计划表》)、教材等教学文件进课堂,上述教学文件将列为教学检查人员抽检内容之一。
(四)任课教师必须遵守长沙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请不要旷课、迟到、早退,否则学校将按《长沙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教师上课应认真做好学生课堂考勤,请各系(部)提出切实可行的考勤办法。学生考勤记录应真实反映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各系(部)每周统计一次,并备案备查。
(六)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尤其是开学前二周不得临时性停课或调课。因特殊情况确需停、调课者,必须依据长沙学院《教师调课工作流程》,认真填写停、调课申请单(申请单到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经各系(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任何人不得事后补办手续。
(七)各系(部)教学秘书开课前到教务办领取班级日志,3月19日之前上报开课任务书(纸质+OA邮件),并督促新的外聘教师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到教务办办理相关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协议。
(八)严禁各系(部)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学资源,包括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对于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
三、教学检查工作
(一)开学第一天及新学期第1周,学校领导将深入到所联系的教学系(部)进行教学检查,评估办首席专家及各系(部)副主任、学生工作处正副处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及相关人员也将深入到教学第一线检查新学期的教风与学风。
(二)各系(部)应于开学第1周自行组织本部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并检查教学有关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为:(1)任课教师到课情况;(2)任课教师携带讲稿、教案、教材情况;(3)学生上课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4)教室情况检查(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等)。其检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第1周应深入到各系(部)随机听课和检查新学期教师的授课情况,并于3月5日将听课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四)各检查组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办联系。教务处将在全校通报开学第1周的教学情况。
教务处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