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0〕2号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行为,形成教学风格,提高教学质量,并为推荐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做好充分准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校在编的具有普通高校教师资格且本学期任课的教师。
2、鼓励承担实验课程(指有课程编号、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教学的实验教师积极参加本次比赛。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委会,评委会由有关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及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教务处。
2、各系(部)分别成立由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讲课比赛评选小组。
3、学校评委会及各系(部)评选小组及时整理比赛过程中的资料,做好书面总结,并归档备查。
三、时间安排及比赛办法
1、预赛阶段:(4月1日——4月20日)
理论课由各系(部)评选小组分别组织,通过随堂听课、公开课、同行评教、网上评教(最近两个学期)、征询学生意见等形式对参赛的教师从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实验课预赛请相关系(部)不要与理论课混合进行,实验课的预赛总体要求与理论课相同。
请各系(部)于4月23日前将本部门参加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情况汇总表(汇总表附后,理论课见附件1,实验课见附件2)报教务处。
2、复赛阶段:(4月26日——5月21日)
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上报的预赛参赛总人数及排名情况,理论课取前1-3名选手进入复赛,实验课取前1-2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阶段将分成文科、理科、工科、外语、实验五个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进入复赛的选手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取复赛总人数的前50%进入决赛。复赛分组情况如下:
①文科组(中文与新闻传播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
②工科组(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③理科组(信息与计算科学系、生物工程与环境科学系、体育教学部);
④外语组(外语系、公共外语教学部);
⑤实验组。对象为承担实验课程(指有课程编号、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教学的实验教师。
3、决赛阶段:(5月24日——6月11日)
评委会分成两大组:文科组(含外语)、理工科组(含实验),分别对本组选手进行评估。主要分为讲课、说课两个环节。各大组评定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
四、具体要求
1、各系(部)在预赛的基础上通过评议确定进入复赛的名单时,在比赛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没有行政兼职的一线教师。
2、在复赛阶段,学校评委会委托督导委员会随堂听课。参照长沙大学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计分,权重70%;学生测评依据为最近三个学期的网上评教结果,权重30%。此阶段得分将累计计入决赛总得分。
3、决赛阶段,由学校评委会负责组织,主要分为讲课、说课两个环节。权重如下:讲课占50%,说课占30%,复赛得分占20%。
4、各阶段比赛讲课内容应为参赛教师本学期所讲授的课程。
五、其他说明
1、所评出的一、二、三等奖报长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并由学校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2、文科组与理工科组各组获得一等奖、且连续从事本专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由学校推荐参加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的评选。获得一等奖但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未满三年的,则从相应组二等奖获得人员中推荐。
3、本次比赛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2名,依据各系(部)对此次活动的发动、组织情况、报送的相关材料质量以及赛后的反响等方面综合评定,奖励至自然年末发放。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准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选拔和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比赛期间,积极组织教师现场观摩。
4、对于评选过程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人员将追究责任,其中为参赛选手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5、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复赛、决赛各阶段的结果均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办周文军老师(0731-84261485)联系。
附件:1、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理论)汇总表(点击下载)
2、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验)汇总表(点击下载)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