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22〕25号)及《长沙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长大发〔2024〕76 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暨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考核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细则根据《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评表》(附件1)进行,考核方式一般采取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学院考评(其中设在机关处室的基层教学组织由教务处考评)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按照《长沙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发放负责人年度绩效,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扣发负责人当年年度基本绩效的60%,限期整改,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停聘该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二、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年度考核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申报名额按照《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统计表》(附件2)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日常运行良好。
2.基层教学组织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效果及质量监控、教学研究与改革或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工作成效显著。
3.基层教学组织无一票否决情况。
(四)评选程序
教务处召开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审会,择优评选,评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30%,特别优秀的可评为“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三、基层教学组织年度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突出基层教学组织在推进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指导学生学习上的成效和经验,以及总结当前基层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及主要的解决措施。总结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不要求面面俱到,1500字以内。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6日前将提交《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考评表(不参评的基层教学组织考评表由所在单位自行存档)。纸质版汇总表和考评表由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长盛楼3010),相应电子材料请打包以“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命名发送至邮箱382342158@qq.com。
联系人:罗卓,袁馨;联系电话:0731-84261371。
附件:
1.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评表
2.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统计表
3.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
长沙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评表.doc
附件2: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统计表.xlsx
附件3:长沙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