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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16届毕业生须知
(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09:48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一、毕(结)业证、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1.学历证书注册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 chsi. com. cn),对外查询开始时间:2016年6月16日。

2.学位证书注册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 chinadegrees. cn),对外查询开始时间:2016年7月20日。

二、错误信息修改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后有关信息除毕(结)业结论可更改外,其他信息不予更改。如证书确有错误,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与学籍科(一办3018室,联系电话:0731-84261340)联系。

三、结业生的考试安排

课程不及格:2016年9月下旬查看教务处网站通知,参加2016年10月第二周周末的返校补考。

毕业实习(论文)类不及格:2016年7月与所在系联系,由所在系安排老师指导实习(论文),答辩时间为2016年10月第二周,具体时间安排与所在系教学秘书联系。

四、延期毕业学生的学习、考试安排

1.延期毕业学生可选择以下方式学习、考试:(1)原则上要求在校跟班学习和考试,8月26-27日关注教务处网站重修选课通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选课(支持外网选课,教学运行科咨询电话:0731-84261485);(2)均可参加2016年10月的返校补考(3)毕业实习(论文)类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

2.延期学习费用的收取:不及格课程四到六门者,延长一学期插班重修,缴纳一学期学费及杂费;不及格课程在七门及以上者,延长一学年插班重修,并缴纳一学年学费及杂费。交清延期学习费用后,可在9月10日之前持财务缴费单到考试中心(一办3014室,联系电话:0731-84261371)现场报名参加2016年10月的返校补考。

五、学位证的补授

2016年6月没有授予学位的学生,参加当年10月的返校补考,合格者2017年1月补授学士学位,或参加2017年4月的学位考试,合格者2017年6月补授学士学位。

六、毕业证、学位证的保管

毕业证、学位证书是唯一证件,须妥善保管,如遗失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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