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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1日 11:22 责任编辑:廖良梅 点击:

 

各学院、全体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为配合国家个税改革的实施,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93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核准和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核对学生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日期和学籍状态。

2.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数据补录要求

1.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事关学生及家庭切身益,请提前与父母或监护人沟通,确认是否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明确是否需要进行采集。

2.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自愿采集,但一经补报,必须保证数据准确完整。

四、核准和补录时间安排

1.网上核准补录信息:2019222-33

学生登录(手机、电脑均可)教务处网站首页-服务专区-全日制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补录(网址:http://xjk.jwc.ccsu.cn/),用学号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核准补报(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肖老师:13975145701)。

补报注意事项:(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2)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3)如果不想补报,登录之后勾选“不填”然后提交。

2.学生纸质签字确认:201934-37

纸质签字确认表由教务处导出下发,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本人签字(不可代签)确认核准、补录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自愿选择不提供父母或监护人个税申报信息的学生也需签字。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将本通知及通知要求传达到所有在籍学生,工作中同时注意保护学生及监护人个人隐私安全,不可群发或拍照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请全体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知悉此通知后及时核准补报信息,同时在同学中广为传告,群策群力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pdf

长沙学院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保卫处

20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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