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课程考核方式分为两类:考试和考查。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内容,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开卷、闭卷)、口试、口试笔试兼用、理论考核与实际能力考核(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关于考试试卷的存档,上述文件已有详细的规定,但对于非笔试考核课程(如口试、听力、上机操作)及非命题考核课程(如论文考核、调查报告等)考核资料的存档尚没有统一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此类考核资料的存档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口试课程考核资料的存档:各系(部)应将口试课程考核之考签(口试试题)全部存档,同时应将每个学生所抽签的序号、得分和原始成绩单等一并装订存档。
二、听力课程考核资料的存档:各系(部)应将听力课程考核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一并装订存档。听力考试所用磁带按年级使用情况分门别类另行保存。
三、上机操作课程考核资料的存档:各系(部)应将上机操作考核所生成的电子数据刻制成光盘存档。
四、论文、调查报告等考核资料的存档:各系(部)应采用学校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长沙学院考查课程专用答题纸》进行答题,将答题纸与原始成绩单一并装订存档。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0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