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考试秩序,教务处对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08年1月5日~13日进行,全校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系部负责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场次 安排 | 周 次 | 时 间 | 年 级 | 课程名称 | 备 注 |
1 | 18周星期六、日 | 1月5-6日 | 2007级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含本、专科 |
2 | 19周星期一 | 1月7日上午 | 2006级 | 大学英语(三) | 含本、专科 |
3 | 19周星期一 | 1月7日下午 | 2007级 | 大学英语(一) | 含本、专科 |
4 | 19周星期二 | 1月8日上午 | 2007级 | 高等数学 | 含本、专科 |
19周星期二 | 1月8日上午 | 2007级 | 经济数学 | 含本、专科 |
19周星期二 | 1月8日上午 | 2005级 | 教育学 | 数本 |
5 | 19周星期二 | 1月8日下午 | 2006级 2007级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本科 |
19周星期二 | 1月8日下午 | 2006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本科 |
19周星期二 | 1月8日下午 | 2005级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专科 |
6 | 19周星期三 | 1月9日上午 | 2006级 | 大学物理 | 本科 |
7 | 19周星期三 | 1月9日下午 | 2006级 | 工程数学 | 含本、专科 |
19周星期三 | 1月9日下午 | 2006级 | 心理学 | 汉本 |
二、各系部在期末考试周前必须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和学生班会,认真组织学习《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切实加强考试的宣传工作,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三、所有考试试卷必须于16周周五之前交教务处考务办,各系部负责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于17周周五之前送教务处考务办备案。
四、学校成立由屈林岩副院长任主任,由张世英、杨建宏、祝磊、李国锋和王艾红为成员的期末考试工作委员会。要求各系部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系部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各系部应对本学期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考试方法改革的情况等进行总结,以指导今后的工作。有关考试工作的总结,于2008年3月(下学期开学后一周)交教务处考务办。
六、本学期所有开出课程,学生都可以参加重修。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参加重修考试,报名时间定为11月9日~12月9日(该报名通知已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发布),凡未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
长沙学院教务处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