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考试秩序,教务处对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9年6月29日~7月14日进行,全校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全校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场次 |
周次 |
时 间 |
年级 |
课程名称 |
备注 |
1 |
第18周周六 |
2019年6月29日 |
2018 |
大学英语A(2) |
含重修 |
2 |
第18周周日 |
2019年6月30日 |
2017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含重修 |
3 |
第19周周一 |
2019年7月1日 上午 |
2018 |
高等数学(2)、经济数学(2) |
含重修 |
4 |
第19周周一 |
2019年7月1日 下午 |
2018 |
大学英语B(2) 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B |
含重修 |
5 |
第19周周二 |
2019年7月2日 上午 |
2018 |
线性代数 大学英语(4)普通类、艺术类 |
含重修 |
6 |
第19周周二 |
2019年7月2日 下午 |
2018 |
办公软件高级应用 |
含重修 |
7 |
第19周周三 |
2019年7月3日 |
2018 |
多语言程序设计 |
含重修 |
二、各学院在期末考试周前必须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和学生班会,认真组织学习《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切实加强考试的宣传工作,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三、所有考试试卷必须于考试前一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各学院负责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于考试前3天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要求各学院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在涵虚楼进行,包括提前考试的课程。
四、学校成立由张世英副院长任主任,由杨建宏、徐长梅、匡希龙、吴庆华为成员的期末考试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学院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本学期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考试方法改革的情况等进行总结,以指导今后的工作。有关考试工作的总结,于2019年9月(下学期开学后一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