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两阶段。
(一)学院自查
1.各学院制定本学院的2022/2023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自查专家小组安排、自查进度以及自查整改要求等。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工作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刘继辉。
2.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评阅细则请参照《长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附件1.docx)的评议要素进行。
3.每一本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完毕后,要填写相应《长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形成评阅等级,并在表中列出该本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4.每一本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评价表一式两份,交由学院统一盖章后,一份学院统一留底存档,另一份反馈给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参考表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修改建议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
5.原则上各学院2022/2023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需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二)学校抽查
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后,教务处将会联合质评办,组织专家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校抽查工作,抽检比例为5%,并适时公布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应加大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各项工作,恪守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严格把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