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专项检查并继续资助相关专业建设的通知》(湘教通〔2011〕154号)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该文件,有关专业应认真按文件要求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申报资助建设专业的,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迎接检查和申报资助建设专业的有关材料,请于4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教改办。
附件:湘教通[2011]154号文件及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