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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年度本科新设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7:27 责任编辑:曾洁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长沙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暂行)》(长大教〔202216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本科新设专业的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专业申报的基本原则

1.严格控制新设专业的申报,本年度各学院新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个,已有3个以上(含3个)在招本科专业的学院,原则上须停招1个现有专业方可申报新设专业,学校本年度新设专业数不超过4个;

2.鼓励学院及时根据社会经济需要的发展变化,对已有专业进行整合优化;

3.新设专业的申报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发展总体规划;

4.新设专业的设置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精神,并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及补充目录中所列专业。

二、新设专业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有清晰的专业建设发展目标及五年建设发展规划;

2.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有较强的行业、企业背景支撑,有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和区域内高校同类专业设置情况调查报告;

3.符合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学条件,且办学条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条件;

4.支撑学科基础好,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好的资源共享能力与共享机制,能配备完成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实验技术人员及教辅人员;

5.具备新设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

6.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7.优先支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社会急需的专业。

三、新设专业申报与审批程序

1.有意申报新设专业的学院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于627日前发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包括:申请表word1份、pdf版加盖学院公章及主要负责人签字1份,汇总表excel1份、PDF版加盖学院公章及主要负责人签字1份。

2.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新设专业申报答辩和评审,并将结果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3.公示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申报学院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gdjy.moe.edu.cn)按要求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84261518;邮箱:46039242@qq.com

 

教务处

2022613

 

 

  附件1-5.zip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及补充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请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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