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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4:57 责任编辑:余潇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和表彰优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奖的成果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五)参与评奖的成果原则应是国家、省、市或学校正式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已通过结题验收。

二、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重点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文化和科技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家精神研究、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一流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三、已获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应再次申报。

四、个人作为成果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五、学校将在本次评审的基础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参加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六、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1.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长沙学院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长沙学院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报告书》(附件3,一式三份),《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2.请提供成果支撑材料(论文、著作、教材、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3.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

4.申报材料的纸质稿(按要求签字盖章)及电子稿,由成果主要完成的二级单位统一提交,请于2025年4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长盛楼3008),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731-84261518;电子邮箱:568202164@qq.com。 

七、其他说明

1.学校将对宏观研究、微观实践等不同层面的成果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一线教师围绕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创新、学生学习成效提升等方面,凝练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的基础性研究改革成果。

2.申报材料需真实反映教育教学成果,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关于印发《长沙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长沙学院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3:长沙学院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报告书.docx

 附件4: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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