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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3日 15:18 责任编辑:王川 点击:

长大教〔2018141

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是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是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是深化教学改革,拓宽学生知识面和视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育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规范我校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提高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类别设置

我校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分为以下类别:A人文与社会科学;B数学与自然科学;C新兴科学、交叉科学、综合科学;D艺术修养与艺术鉴赏四类课程。

二、课程开设原则

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基本的知识及掌握基本的思维方法;

2.有利于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3.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三、课程设置

(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课时分为16学时/1学分和24学时/1.5学分两种,排课周次分别为310周和314周,每周2学时。

(二)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为理论讲授,原则上不设上机、实验或其它实践环节。

(三)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变化,学校将不断调整和充实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四、课程申报

(一)申请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跨学科开课的教师,近三年必须有与所开课程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每位教师每学期申报课程不得超过2门。

(二)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每学期申报一次。每学期第11周,由任课教师本人向所在院(部)提出下一学期开课申请。院(部)应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学生对课程的需求情况进行审核,第12周将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汇总成《长沙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附件1)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开课情况和开课条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方能开课。

(三)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必须办理申报与审批手续,填写并提交《长沙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申请表》(附件2)与相关教学文件,经院(部)教学院长(主任)、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审核后确定是否开课。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一旦获准开课并进入选课环节后,原则上不能停开。因特殊原因确需停开课程的,任课教师须填写《长沙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停开课程申请表》(附件3)报开课院(部)与教务处审批。

(二)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采用网上选课的方式,学生选课时间为每学期第12周。每学期第2周周五起,任课教师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三)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选课人数达不到30人的不予开课,由教务处在选课结束后将停开情况通知开课院(部),开课院(部)负责通知任课教师。

(四)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纳入常规教学管理。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者,按《长沙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长大教〔20178号)处理,并取消授课教师一年内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资格。

(五)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纳入常规教学检查范围,教务处和各院(部)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六)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纳入长沙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学督导团和教务处将定期对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跟踪监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课程,将予以整顿或停开。

(七)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课程成绩的评定可以由考勤、讨论、作业、考核等多种检测指标来决定。考核方式和各种环节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应在开课时告知学生。凡学生选课后无故缺勤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

(八)课程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但可以重选,或另选其它课程学习。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记一次成绩。

(九)课程成绩可以按百分制,也可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进行等级评定。成绩的录入管理按学校必修课成绩录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课程考核材料的存档,按照《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大发〔201742号)执行。

(十一)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学。

(十二)学校根据需要采购名校名师讲授的网络在线开放课程,以提高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

(十三)学生在爱课程网、中国大学MOOC平台、清华大学“学堂在线”、上海交通大学“好大学在线”等MOOC平台学习非本专业课程,并取得相应课程MOOC证书,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可以认定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是对原《长沙学院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发〔201317号)进行的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长沙学院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发〔2013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长沙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

2. 长沙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申请表

3. 长沙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停开课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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