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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修订稿)
(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16:53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实验室与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基本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实践教学的地位,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

1.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自于实践,素质更需要在实践中内化并养成。现代社会对人才在能力和素质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我校作为地方性普通本科院校,应着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尤其要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要充分利用各种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因此,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学基层单位以及全体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并具体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之中。

2.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从制度上确立实践教学的正确地位,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状况,要坚持理论教学同实践教学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原则,加大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比例,加强从事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打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队伍之间的“壁垒”,确保实践教学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3.把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改革作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内容。通过强化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和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引导学生在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中充分利用各种实践教学资源,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培养自己应用知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依据学校办学定位,按照人才培养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4.加强实践教学研究,科学设计,统筹安排,建立与理论课教学并重、层次分明、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明确实践教学主线,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技能规范的要求,按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综合实践三个层次,将实验、认识实习、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统筹安排,设计成不同的教学模块,组成一个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相对独立于理论教学体系,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教学内容前后衔接、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

5.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具体内涵,不断优化和完善实践教学大纲,精选实践教学内容,编写新的实践教学教材,加大多媒体实践教学课件的开发与应用力度。特别是在实验教学方面要不断完善实验教学体系,在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5%以上的前提下,努力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使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数达到实验项目总数的40 %以上。同时,要创造条件开设更多的选修实验项目和开放性实验项目,以满足学生对实验教学的多样化需求。提倡单独设置实验课程,开设综合设计型课程、模拟训练课程和研究方法实践课程。人文社科类专业要高度重视实验项目开发和各类模拟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将各课程内的实践教学计划课时落到实处。

6.改革实践教学的方法与手段。教学方式要实现由模拟型向实战型、限制性向自主性、单一型向综合型、验证性向创造性的转变。倡导变实验辅导为实验引导,变静态实验内容为动态实验内容,变面向结果为面向过程。鼓励教师打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界限,在理论教学内开设实践性大作业,在课程考核试题中增加实验考核内容等,进行实践教学考核改革。

三、加大投入,加强实践教学的资源建设

7.全面统筹规划和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和湖南省“双基”实验室、“示范”实验室以及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基础课实验室与专业课实验室建设。对现有部分实验室进行整合,依据实验室的功能跨学科(专业)建立若干个综合性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在“十二五”期间确保建设好各类校级重点实验室48个,力争建成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3个,省级示范实验室12个。

8.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好30个左右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创建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45个,使我校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达到813个。

9.学校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方案中安排学生总学费的足额比例用于实践教学经费,并逐年增加;逐步加大仪器设备的投入,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台套数满足本科教学需要,并兼顾科研用仪器设备,逐步改善科研条件,力争形成科研促教学的良好氛围;制订政策吸引企业捐赠或校企共建实验室,鼓励教师或实验室人员自行开发和制作实验仪器、设备和设施。

四、理顺管理体制,构建以系(部)管理为主的校、系两级管理体制

10.建立以系(部)管理为主的校、系两级实验室(中心)管理体制。按照资源共享、资源优化的原则设置、重组实验室或实验中心。校、系两级按照分工明确,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的原则共同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我校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校、系两级管理的具体思路:一是以系(部)管理为主体,学校加强宏观指导和调控;二是以指标考核为导向,引导系(部)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与发展;三是以提高实践环节教学水平为目标,强化系(部)管理功能;四是以学校监督和调控为保障,促进整体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

11.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依靠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和决定实践教学重大问题,制订关于实践教学建设、改革和管理的文件,指导各系(部)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2.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学校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实验室主任。

13.坚持实验室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创造条件建设开放性(完全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争取在23年内开放性实验室个数达全校实验室总数的1015%。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增强保障机制,调动实验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开放项目,扩充开放内容,扩大开放程度。修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充分利用网络实施实验预约制度,为学生参加教师科研和自主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提供良好条件。

14.全面实施实验室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制定实验室建设投资计划,并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评优评先。

15.完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实践教学及其效果得到有效监控。依据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实践教学的评估体系,明确评估的内容,建立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定期进行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估活动,通过评估促进实践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

16.建立定期检查实践教学的制度,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抽检,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

17.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实验室实行教学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制度,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要对选题、指导教师配备、过程指导、评阅、答辩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和评审制度。实习工作做到落实实习时间、实习场地、实习经费和实习指导教师“四落实”,完善学生实习工作方案,明确实习目标、内容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学生实习及其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对在实践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完善政策措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实践教学队伍

18.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实践教学队伍。修订人才引进和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提高教师实践动手能力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后新进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必须安排进实验室或实践教学中心工作2年,全面熟悉、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工作;对于在校青年教师,轮换安排到生产企业一线从事生产管理和技术工作半年,培养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实验人员参观和交流。

19.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定编定岗,实行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打通理论教学队伍和实践教学队伍的“壁垒”,从事理论教学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验、实践技能,承担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教学任务,并定期到实验室或实践教学中心工作;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也要具备理论课教学能力,适当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制定实践教学工作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加强和完善对实践教学人员的工作考核。

20.提高实践教学人员待遇,调整相关政策,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课题申报、工作量计算、岗位津贴等方面保证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人员一视同仁,稳定实验技术骨干队伍。与此同时,定期调配部分理论课教师到实验室或实践教学中心工作一段时间,充实实验教学师资队伍。

六、推进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狠抓学科竞赛,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1.积极组织全校师生申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逐年增加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扩大学生受益面,在全校形成一种研究性学习的良好氛围,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改善项目实施的软、硬件环境,增强保障机制,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对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监管和效益评估。

2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和全国性社会团体举办的学科技能竞赛,加强对参赛学生的组织领导和培训指导工作,加大对各类竞赛所需经费的支持力度。

23.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明确将社会实践项目、参加质量工程项目、参加学科竞赛、获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纳入学分计算范畴;对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将给予学分奖励或免修部分课程;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尤其是指导学生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教师或多次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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