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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特色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14:01 责任编辑:吴庆华 点击:

       

长大发[2007]51

 

为适应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长沙学院的学科专业结构,丰富专业内涵,提升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7]2 号)以及《长沙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长大发 [2007]1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工作的具体实际,择优遴选和重点建设若干个办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特色专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特色专业是学校特色的具体化,在建设过程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强化特色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以特色专业建设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全校专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一)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原则,建设若干个与学校办学定位相契合,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有一定社会声誉的校级特色专业;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立项建设。

(二)通过特色专业建设,各特色专业要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且赢得一定的社会声誉。

(三)通过特色专业建设,以点带面,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有效提升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特色专业的遴选

(一)遴选原则

1、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要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调动各专业的办学积极性。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目前省、市高校的学科专业布局现状,要优先遴选长沙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学科专业,积极遴选新兴学科专业、边缘学科专业、交叉学科专业和应用性文科专业。

2、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根据申报专业点的整体办学水平、对学校的贡献、社会声誉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择优遴选,宁缺毋滥。

3、滚动管理、进退有序。学校每两年立项建设一批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四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立项建设后的第三年进行),凡是在检查中发现建设效果不明显,经整改后仍与验收标准有明显差距的特色专业建设点,要退出建设行列,并不得参与下一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

(二)遴选条件

1、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要有全局观与长远观,充分考虑人才市场的需要,选取那些具有较好办学基础和鲜明专业特色,在省内外相同层次、类型的高校中有一定比较优势,适应未来若干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

2、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体现专业的教学特色。

3、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相关的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4、按照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取得显著成效。

5、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6、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开展与省内外相关专业的合作。

7、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学生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综合评价好。

(三)遴选程序

1、申报

1)自评。各系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申报。

2)准备申报材料。包括《长沙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和介绍专业情况的多媒体汇报材料(15分钟)。所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精练、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相关背景材料和多媒体汇报材料报教务处教研教改办,申报书的电子版、多媒体汇报材料并在本系网页公布。

2、专家评选

教务处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提交长沙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进行评选,必要时,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到场进行答辩。学科专业咨询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3、审批与公示

专家评选结果经院务会审批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10天。

4、公布

公示期满无争议或争议已得到学校处理,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各特色专业建设点带头人应与教务处签署特色专业建设责任书。

四、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措施

1、学校每两年立项建设一批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四年。凡遴选入围的专业,可以使用“长沙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名称,面向社会,大力宣传。

2、系(部)是特色专业建设的责任单位,各系要加强对特色专业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每年至少集中组织检查一次。要加大经费、管理、硬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大力扶持和政策导向,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投身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为特色专业的建设创设良好的环境。

3、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专业带头人负责制。专业带头人负责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对照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验收标准,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达到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

4、对立项建设的特色专业,学校在立项建设的第三年组织中期检查。对于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将予以警告,经整改后仍与验收标准有明显差距的,取消特色专业建设资格,停止后续经费资助,并视情况适当追回已资助经费。

5、学校将对各特色专业建设点予以经费资助,每年资助5万元,共计20万元,并在招生计划、招生宣传、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二)评估验收

1、各特色专业建设点在建设期满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后,由所在系全面总结专业的建设与改革情况,提交自评报告。

2、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验收的专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依照《长沙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者,由学校授予“长沙学院特色专业”称号并发文公布。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视作未通过验收,撤消其“特色专业建设点”称号,且该专业不得参加新一批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的申报。对于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校级特色专业,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特色专业。

附件:长沙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附件:

长沙大学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

评分

B

A

B

C

1.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1.1建设目标与思路

符合教育规律和改革方向,办学理念先进,专业建设目标明确,教学改革思路清晰,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

 

 

 

1.2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时代要求,培养规格定位准确,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有一定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实施情况良好。

 

 

 

2.师资队伍建设

2.1队伍建设

有系统、科学的建设规划,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措施得力。

 

 

 

2.2队伍结构

有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教授、副教授≥40%,专业教师中硕士学位以上≥50%,其中博士学位≥10%

 

 

 

2.3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教师情况

专业基础课程和主要课 程均由 教授、副教授主持,其中55岁以下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20学时)。

副教授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32学时)。

 

 

 

 

2.4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情况

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5项;近五年获省部级以上教学奖≥1项。

 

 

 

3.教学条件建设与保障

3.1专项经费

投入

用于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及现代教育技术等专项的建设经费充足,近五年持续增长。

 

 

 

3.2实验教学

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建立了新的实验教学体系,有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建立对学生开放的高水平实验室。

 

 

 

3.2实习基地建设

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配备高水平实习指导教师,有系统科学的实习计划和方案,实习效果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

评分

B

A

B

C

4.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

4.1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总体思路清晰,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得力,能集成、整合、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执行效果良好。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近五年建设省级精品(重点)课程≥1项。

 

 

 

4.2教材建设

参编国家或部省规划教材≥1项。

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所占比例≥50%,使用原版教材、实行双语教学基本达到教育部有关要求。

 

 

 

4.3教学方法与手段

积极运用讨论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能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源能上网;积极利用网上教学平台辅助教学,效果好。

 

 

 

4.4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手段先进,执行严格;教学管理改革力度大、效果好;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运行良好;专业指导委员会能实质性、制度性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社会需求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化、经常化;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

 

 

 

5.教风和学风

5.1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教学团队责任感强,团队协作好,教学质量较高。

 

 

 

5.2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情况

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良好。

 

 

 

5.3学风建设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与效果

有符合实际的措施,学生主动学习,勤奋进取; 有学风建设措施。

 

 

 

6.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

6.1基础理论与综合素质

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文化素质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较强的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学生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等级考试成绩明显高于学校的平均水平。

 

 

 

6.2学生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

学生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究论文发表。

 

 

 

6.3社会声誉

社会声誉高,有省内的知名教授。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一次就业率80%以上;应届生中考研录取率较高。

 

 

 

专业优势或特色

7.1专业优势或特色

本专业在省内有一定的影响,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专业建设成果示范辐射作用成效显著。

 

 

 

说明:1、二级指标前加“*”号的为核心指标。

2、对艺术类专业师资学历要求可适当降低。

验收结论标准

本方案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中核心指标13项,一般指标7项。验收标准给出了B级要求,明显高于B级为A级,明显低于B级为C级。

 

结论标准

申报校级特色专业验收合格标准为:A+B=20,其中A11,核心指标要求A8,并要求写出特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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