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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MOOC/SPOC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
(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7:06 责任编辑:柳易林 点击:

长大教[2018]17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MOOC是英文“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大规模开放式在线课程)的缩写,此类课程主要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兼顾开放共享。SPOC是英文“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的缩写,此类课程专门针对我校在校学生选择性开放。

第三条 我校MOOC/SPOC建设采取逐年推进的办法,同时积极探索引进国内外高水平MOOC/SPOC,作为学校现有课堂教学的有力补充。

第四条 我校MOOC/SPOC建设工作要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紧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课程标准及有关教学要求为依据,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推动教育观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等全方位教育教学改革。

第二章 MOOC/SPOC建设

第五条 申报条件

1.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学生受益面较大;

2.连续开课3学年以上(含),且教学效果好;

3.申报课程原则上应为素质教育课程、专业导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或学科基础课程,具有较好建设基础的各级各类精品课程、优秀课程可优先考虑。

第六条 立项程序

1.学校每年度进行一次MOOC/SPOC建设项目遴选工作。

2.各系(部)结合课程实际情况,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长沙学院MOOC/SPOC建设项目申请书》,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MOOC/SPOC建设课程。

4.长沙学院MOOC/SPOC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建设期末学校将组织专家验收。

第七条 建设责任制

申请开展MOOC/SPOC建设的课程须以长沙学院SPOC教学空间为基础,教务处和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政策支持、网络教学平台和录播教室(或拍摄单位);系(部)负责做好选题规划、组建课程团队、监督建设进度、审查教学资源;课程团队负责课程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八条 建设要求

1.内容要求。课程内容既要精炼简洁、思路清晰,又要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典型案例、前沿专题;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课程应以知识点为基础,组织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

2.团队要求。课程主持人必须是学校专任教师,且教学效果良好,原则上应为教授、副教授或任教2年以上(含)的博士。课程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

3.资源要求。要建设管理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基本资源,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教学视频、作业、参考资料目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等。

4.课时要求。在线课程设计周数一般以5-10周为宜,每周授课时数为2标准学时(每45分钟为一标准学时),学校自行建设的MOOC/SPOC每门课程在线总授课时数一般控制在20个标准学时以内。

5.视频制作要求。需将课程内容以知识点的形式切割成若干内容精简的小单元(小节),每一小节视频以10-15分钟为宜,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视频规格等应符合《中国大学MOOC建设指南》的技术要求。

6.课程讨论要求。MOOC/SPOC应设计高质量的讨论主题,以引导学生讨论。建设过程中就要设计好后续翻转授课的讨论内容或活动主题。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九条 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团队应根据MOOC/SPOC教学规律,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课程的内容、难度、开设周期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一致,总授课学时可在原有基础上适当调整,但应以翻转课堂等其他教学形式作为有效补充,原则上一门课程应在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内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条 教学过程实施。课程团队负责进行教学实施,确保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计划上传课程资源。熟悉MOOC/SPOC平台的特点,根据教学计划提前完成教学视频、作业及题解、相关参考资料等MOOC/SPOC资源,确保课程按时开课。

(二)按要求开展教学服务。课程上线后,应在网上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每周有计划的组织在线研讨答疑:包括非定时的讨论话题回复及引导,每周合计2标准学时左右;以及定时的集中答疑,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2标准学时左右。

(三)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探索实施翻转课堂教学及混合式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由单向传输向多方互动转变,学生学习由被动接受型向主动探究型转变。

第十一条 学生考核评价。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在线自评、在线课程测试;在课程结束后,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和学生自学、课件学习、在线学科章节测试和网上作业情况给予学生综合评价。也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线下期末考试。

 

第四章 评价与激励

第十二条 上线审核。课程团队对课程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进行认真审读;承建系(部)对课程的科学性、知识性问题以及课程是否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核和监督;教务处进行综合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SPOC教学空间上线发布。

第十三条 教学督导。课程上线后,学校教务处、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会同教学督导委员会对课程运行的数据进行分析,依据答疑回复数、活跃注册用户量、师生在线时长、学生成绩等,对课程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同时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教学过程的有效性及考核过程的严肃性进行督导评价。

第十四条 学生激励。建立相应的学习评价和管理制度,将学习成绩与课程学分的认定挂钩,促进学生认真学习、主动学习,形成浓厚学习风气。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纳入学校建设计划的MOOC/SPOC课程,其视频拍摄、剪辑等相关费用由学校负担。自行拍摄视频并完成上传的,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按实际拍摄学时给予适当资助。

第十六条 课时计算。MOOC/SPOC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按以下方式计算:课程摄制阶段,按照“10×课程实际拍摄学时计算;第一次课程开设阶段,按照“2×教学计划学时”计算,第二次课程开设阶段,按照“1.5×教学计划学时”计算;第三次课程开设及之后阶段,按照教学计划学时计算。引进的慕课第一次课程开设阶段,按照“1.5×教学计划学时”计算;第二次课程开设及之后阶段,按照教学计划学时计算。

第十七条 经费资助。立项的国家级MOOC/SPOC课程建设项目按国家拨款经费的1:1配套资助,并另行给予课程团队2万元奖励(该项奖励的60%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文公布时发放,另外40%复核通过后发放);立项为省级MOOC/SPOC课程建设项目按省拨经费的1:1配套资助,同时是省级和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先按省拨经费1:1配套资助,再按国拨经费减去省拨经费的剩余部分给予1:1配套资助。

第十八条 政策激励。学校逐步把MOOC/SPOC教学工作纳入教师考评体系,表彰做出重要贡献的主讲教师和团队,在职称评审、教学优秀奖评选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五章 附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长沙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811日起实行。

                         二0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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