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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0:58 责任编辑:谭纬纬 点击:

各开课单位: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学期教材预订工作从第16周启动,第17周结束。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开课单位组织教研室认真研究2020-2021学年第学期教学计划,详实填报《长沙学院教材选用(编印)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预订教材。注意事项如下:

一、预订要求

1.选用教材要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优先选用适合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近三年出版的各级各类优秀应用型教材。我校已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必须在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内遴选使用相关课程教材(见附件2)。使用的国外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国外教材。

2.选用教材应先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选用建议,交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经开课单位审定(含政治审查),由教学院长签字、开课单位盖章后,方可使用。

3.《审批表》上的必填项为课程名称、教材名称、出版社、编者、教材ISBN码、选用教师及联系手机、使用年级和专业、学生订购数、教师订购数、填报日期

4.《审批表》上所有教材信息要求准确无误。课程名称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名称完整填写。

5.教材版次如有要求的,请填写好版次。否则,教材室将预订最新版教材。

6.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预订。超过预订时间,或由于漏订、误订、重订、多订等现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将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7.教材预订书目请到教材室领取。

8.请各开课单位将本单位预订的教材进行汇总,形成《长沙学院教材预订汇总统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统计表》),以开课单位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9.各开课单位应注意教材文档资料的管理。

二、预订时间

各开课单位需在12月31日将《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与《审批表》(纸质版)一起交至教务处。联系电话:84261518

 

    附件1:长沙学院教材选用(编印)审批表(2020秋修订).doc

       附件2: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截至2020年12月).xlsx

    附件3:长沙学院教材预订汇总统计表.xlsx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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