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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校、院(部)、室教学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5:05 责任编辑:刘迎清 点击:

 

长沙学院校、(部)、室教学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长大教〔2018133

 

长沙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学校、(部)、教研室或实验室(以下简称室)。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部)是教学管理的责任单位,教研室(实验室)是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为了充分发挥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职责分明、渠道畅通、优质高效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高教司〔1998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校、(部)、教研室(实验室)教学管理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长沙学院校、(部)、教研室(实验室)教学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工作项目

教务处职责

部)职责

教研室(实验室)职责

一、专业建设

1.制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

3.负责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程教育认证的申报、评审、检查与验收。

1.制定本院(部)专业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

2.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论证及材料上报工作;

3.负责本院(部)学科和专业建设具体工作。

1.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

2.负责新专业申报材料的撰写;

3.负责专业检查与评估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人才培养

方案

1.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制定人才培养目标;

2.负责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

3.审定人才培养方案,并督查执行情况。

1.组织本院(部)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制(修)订及实施;

2.负责检查本院(部)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1.负责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

2.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落实与执行。

三、课程建设

1.负责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网络示范课程等建设项目申报、评审、推荐、检查与验收;

2.负责确立全校课程的分类及编号;

3.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原则和要求,并汇编成册。

 

1.负责本院(部)课程建设规划,报送课程建设申报、评估、验收报告等材料;

2.负责审核本院(部)所属课程教学大纲。

1.制订并实施本室课程建设计划;

2.编写本室所属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

3.负责本室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4.具体落实本室相关课程的试卷(题)库建设。

四、教材建设

1.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评审与管理;

4.负责全校教材征订与发放工作;

5.负责全校教材选用评价工作。

1.根据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划并落实专业教材建设工作;

2.组织教师编写特色教材,申报各级规划教材;

3.负责审核院(部)教材征订单并报送教务处;

4.负责院(部)教材选用评价和实施情况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1.组织教师填报教材征订单并选用高质量教材;

2.审查本室所属课程教材选用情况。

五、教师业务

管理

1.负责各类教师教学竞赛、教学评选工作;
 


 
 

2.负责组织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3.审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1.负责审核本院(部)教师授课资格,组织院(部)听课评课、教学考核等活动
 

2.负责本院(部)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课堂教学竞赛初赛;


 
 
 

3.组织实施本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1.制订本室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计划;

2.组织和指导本室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3.组织本室教师开展公开课及相互听评课等活动
 

六、教学研究与改革

1.制定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

3.负责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立项、评审与推荐工作。

1.制订院(部)教学改革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及报送院(部)各类教学改革信息。

1.制订教研室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2.组织本室教师开展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重点的教学研究及改革。

七、教学运行

1.负责核准开课计划,下达学期教学任务书;

2.负责编制全校课表;

3.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校学期开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调(停)课申请;

6.负责全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统一调配;

7.核算校内教师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及酬金。

1.审核授课教师资格;

2.审核并落实学期开课计划;

3.审核教学日历;

4.负责督查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听评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5.负责检查学期开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6.办理调(停)课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

7.负责核实并上报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

1.审查本室所属课程教学日历,落实任课教师的备课、上课及教学日历执行情况;

2.组织本室教师开展辅导答疑、集体备课及听评课活动;

3.协调调课、补课等事宜。

八、考务管理

1.负责全校公共课正常考试及补(缓)考的时间安排;

2.负责协调安排各院(部)试卷印制工作;负责试卷印制的保密工作;

3.负责审定缓考学生申请;

4.负责各类考试组考工作,处理各类考试的违规、舞弊事件;

5.负责检查、指导与协调各院(部)考务工作。

1.负责院(部)专业课程考试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考前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及诚信教育;

3.负责院(部)所属课程试卷收集,并按时送交印制;负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学生缓考确认、审批,并及时上报备案;

5.负责院(部)专业课程考场秩序的管理,按学校规定认定课程考核中的违规、舞弊现象,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6.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各类组考资料;

7.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统考统测学生的报名及信息核对工作。

 

1.负责组织所属课程的命题,审核命题质量,签署《命题审定单》;负责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

2.承担监考任务;

3.负责组织教师集体阅卷或分题流水阅卷及试卷复核;组织教师根据学生成绩进行试卷分析,并填写《试卷分析表》;

4.负责所属课程学生试、答卷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

5.负责组织批阅所属课程补(缓)考试卷,并及时上报成绩;

6.负责收集、整理各类课程考核材料。

九、成绩与学籍管理

1.负责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电子图像采集,学生学籍信息完善工作;负责对外提供各类学生数据;

2.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和其他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负责学生学籍档案材料的整理、立卷与归档工作;

3.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学历证书印制和发放、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发放和学位数据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学生证、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的办理;


 
 

7.审核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业情况,发放辅修相关证书。

1.负责建立新生学籍档案;负责每学期初的学生报到注册和统计工作;

2.负责指导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并审核相关材料;

3.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归档工作;提供毕业生个人档案所需的学籍表、毕业成绩单、学籍处理文件等材料;

4.协助教务处做好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学位授予资格初审、辅修专业学生学业情况初审工作;


 
 

5.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证补办、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工作;

6.负责审批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申请资格,并做好相应成绩归档工作;

7.接受学生成绩查询,负责向学生本人反馈查询结果;


 
 

8.负责审核或提供学生因出国、就业等需要的各种成绩与学籍材料。


 
 

 

 

1.负责所属课程成绩录入及审核工作;

2.负责核实教师更改课程成绩情况。

十、实践教学

1.负责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制订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的经费预算,制订实践教学经费的分配方案,督查经费使用情况;

3.组织审定实验教学大纲和学期实验教学安排,推动实践教学体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的改革;

4.协调跨院(部)实验教学的组织工作;

5.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组织各级优秀实习基地评选与推荐;

6.负责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审、推荐与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评选,开展经验交流和推广等活动;

8.负责各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评选、推荐与评估工作;

9.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等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分析。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实践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

2.组织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项目表、实验考核大纲等教学文件;

3.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组织制定本院(部)各专业下一学期的实验教学安排,督促实验教学计划完成和实施工作;

4.组织新开实验项目的审查和论证;

5.积极引导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改革;

6.组织“三性”实验项目的论证和审核,使“三性”实验的比例日趋合理化;

7.协助学校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组织优秀实习基地申报与推荐;

8.负责校级与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推荐与实施;

9.负责各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推荐与建设;

10.负责各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检查、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有关信息上报。

1.具体实施学校和院(部)实践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拟定年度教学仪器设备清单和实验物品清单;

3.负责选择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完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组织相关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4.负责制定实验教学开课计划,并安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

5.负责对拟开或新开实验项目进行预做或试做;对新仪器设备进行预做或试做。

6.负责建立实验项目库并及时更新实验项目;

7.督促实验指导老师填写《实验成绩登记本》、实验技术人员填写《实验人员岗位日志》,实验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督促学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

8.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申报;

9.负责对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10.及时做好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总结和相关教学文档的整理,交院(部)存档。

十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制定和实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对实验室的投资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实验教学资源进行优化整合;


 
 

2.组织各院(部)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物品的申报、论证与审批;


 
 

3.制订和完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工作的规章制度;


 
 

4.检查督促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实验室的各项检查评估工作。
 

1.组织制定院(部)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仪器设备的申购、论证和审核工作;
 

3.组织实验用品及耗材的申购、论证和审核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到货后初步验收和维修申报、审核工作;
 

5.组织实验室年终盘点、清理,核定实验室固定资产账卡;


 
 

6.建立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开放实验室和开放时间;


 
 

7.协助学校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8.安排实验室各项工作,并检查督促完成;
 

9.负责实验室建设的总结与评估,以及实验室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1.负责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制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学术、技术优势,增强实验室活力;


 
 

3.负责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维修、改造、计量及标定工作,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4.负责大型仪器的效益评估工作;


 
 

5.负责完成实验室的各项评估工作;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实验室相关信息资料的统计和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十二、教学质量监控

1.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评估体系;


 
 

2.负责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  

3.组织常规教学检查评估工作;


 
 

4.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质量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5.负责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及奖励工作;


 
 

6.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

1.负责建立院(部)教学质量文档;


 
 

2.落实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3.组织本院(部)学生教学信息员开展活动;
 

4.组织本院(部)教师、学生进行评教评学;
 

5.组织优秀教学管理奖的评选申报工作;

6.协助认定及处理教学事故。
 

1.根据学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订和细化本教研室(实验室)课程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


 
 

2.开展日常教学检查;


 
 

3.负责收集、反馈教学信息,建立教师教学信息库,做好本教研室教学质量监控资料归档;
 

4.落实学生教学信息员反映的教学问题的整改措施。
 

十三、其他

1.编制学校教学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2.组织召开学校教学工作会议;

3.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

4.负责制订、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5.组织各类校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科技文化活动;

6.宣传、收集和报道学校教学工作的情况。

1.编制院(部)教学工作计划;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教学工作会议;

3.负责制定本院(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4.撰写本院(部)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5.组织实施各类学科竞赛、科技文化活动;

6.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工作。

1.制订本室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撰写学期工作总结;

2.落实各类学科竞赛、科技文化活动;

3.完成学校和院(部)下达的其他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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