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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的重要一环。为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根据《长沙学院教学检查制度》(教发〔2007〕45号)及2014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12周(4月21日-5月9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本科全日制教学的各个环节,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常规检查项目

1.教学秩序:侧重于各系(部)教师调(停、代)课及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师生到岗、到课情况。

2.教学计划与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

3.听课记录及听课评课制度落实情况。

4.实验、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各系(部)实验、实践教学的组织情况(实验教学计划表、实践课程计划书、指导书、总结等)。

5. 教研室活动情况:包括教研室工作安排、总结、教研室活动记录等。

6.教材使用情况:包括教材的到位及适用情况。

7.外聘教师的管理:各系(部)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调课、课堂教学及学生反映情况等)。

8.教学资料的存档情况:包括各系(部)日常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的已有建设及执行情况;教师业务档案、各类总结、报告、表格等教学文件。

(二)重点检查项目

继续强化课堂教学,结合《长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长大党[2014]3号)与教务处《教学工作整改实施方案》精神,开展教学沙龙活动,要求如下:

1.教务处举办以“课堂教学经验交流与改革思考”为主题的教学沙龙活动。

2.各系(部)针对课堂教学相应地开展教师与学生的教学研讨活动,交流教与学的经验,探讨教与学的改革方法。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1.检查方式以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各系(部)应成立包括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督导成员在内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并制定详实可行的教学检查方案。检查方案于4月24日之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各系(部)对教学研讨活动应精心组织,认真倾听教师与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做好记录并及时总结。

3.通过教学检查的过程,探索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提出适合本系(部)提高课堂与实践教学水平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各系(部)要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对前半学期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

4.请各系(部)根据自查情况于5月16日前向教学运行科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请一并提交“2013-2014学年第2学期1-12周听课情况统计表”的纸质与电子档)。总结内容请各系(部)按上述检查内容与工作要求(包括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建议,以及实施的安排)进行撰写。

 

附件:2013-2014学年第2学期1-12周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4年4月15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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