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务处的工作安排,2014-015学年第1学期老生排课与教材预订工作从即日启动。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系(部)根据教务处的时间安排认真完成相应环节的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工作
1.教学计划审核
(1)各系(部)应组织教研室认真、仔细地审核下学期教学计划,确保计划执行无误。
(2)对教学计划中应开与不开的课程做出明显且无歧义的标记。
(3)需进行变更的课程(专业任选课除外)请于本学期第7~8周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微调的流程完成申请(附件1)。
(4)安排好集中实践环节的时间。集中实践环节时间安排尽量避免影响课程教学的连续性,以提升排课效果。
(5)请于本学期第9周将确定执行的、教研室主任与教学主任签字、系(部)盖章的纸质版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交教学运行科姚晓理老师处。
2.教学进程与开课任务
(1)合理安排教学周次。各系(部)应根据学校颁行的《2014-2015学年长沙学院校历》合理、相对均衡地安排各专业的教学周次。
(2)合理安排周学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①除集中性实践环节外,尽可能使同一课程的周学时平均分布,以降低开课点的占用与漏排的可能性。
②为保证实践环节的开课点,请各系做完开课任务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开课管理”栏目下的“周学时平衡”中检查各班级的周学时;班级周学时应控制在30学时以内,否则应在不增加开课点的前提下调整课程的教学周次。
③因教学周数变化须调整周学时的课程,可通过选择教务管理系统“开课任务”栏目中计划上课的周次实现。
(3)外聘教师特殊时间的设置。应注意以下两方面:
①设置外聘教师特殊时间时,应计算该教师在本校所任全部课程所需的开课点,应避免学时与开课点不吻合。
②一、二年级课程如有外聘教师任教,建议在大学英语和大学体育课排完后,根据已排课表确定教师的特殊时间。
(4)艺术系学生公共课与专业课排课建议。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为避免部分需单班四节连排艺术类专业课与公共合班课的冲突,艺术系应提出预留公共课所需开课点的合班方案。
相关公共课开设系(部)则应尽量避免安排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教师为艺术系授课。
(5)沟通与检查。各系(部)做开课任务(包括专升本班)时务必及时与教研室确认、跟任课教师联系,确保排课的有效性。
3.其他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不允许某一课程(部分艺术类专业课除外)集中几周授完。确因教学需要,需集中执行的课程,请排课前向王川老师提交已由系部教学主任签字、系部盖章的书面申请。
(2)做开课任务时要保证任课教师的理论课周学时不得超过20学时,任课教师的理论课课程门数不得超过3门。
(3)排(调)课时要注意避免同一教师与同一教学班在同一个半天上课的情况,即使所上课程不同,原则上也是不允许的。
(4)一个半天内如果先上体育课,体育课后则不能安排任何其他课程。
(5)除致远楼与涵虚楼、丹青楼与琴房这两对楼栋外,一个半天内学生不允许跨楼上课。
(6)学生的课程要均匀分布在五天内,避免出现某一天课程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7)除实验课与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教师外,原则上从周五晚至周日不安排理论课教学任务。
(8)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时间为每学期第3—10周,每门课16学时。
(9)系(部)微调时,务必与外聘教师确认课表(包括素质教育选修课)。素质教育选修课凭纸质调课单到王川老师处办理微调。
(10)以下时间排课和微调时需注意避开:
教师群 |
不排课时间 |
备注 |
校领导 |
周一、周二、周五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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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正职 |
周二、周五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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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副职 |
周一、周二、周五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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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师 |
周二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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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排课、课表调整和课表微调这几个阶段都要注意上述问题,系统不会自动提示,排(调)课前后都要注意检查。
(12)外聘教师的聘任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各系(部)请第10周开始确定外聘教师聘用计划,并填写《长沙学院系部外聘教师计划审批表》(附件2)、《长沙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附件3)、《长沙学院2014-2015-1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4),12周前将上述表格提交给人事处李权老师。
4.排课进程与主要工作安排表
排课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第7~8周 |
各系开始审核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并进行专业教学计划微调申请。各系(部)安排下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时间; |
学生院系根据教学计划中方向课的开设,完成学生分方向的处理;教务处学籍科对下学期上课班级和学生分方向进行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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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周 |
教学运行科复核各系提交的教学计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微调与执行计划的修改。修改完毕后,各系再次核准执行计划; |
第10周 |
教学运行科生成开课任务。各系(部)导出开课任务后,根据教学计划核对开课任务,准备开课任务的录入数据,通知任课老师申报素质教育选修课计划,确定集中实践环节时间; |
各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本系专业教学进程(全校的专业进程做完后,才可以开始录入开课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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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周 |
各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书(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拆分、合班、分组、录入任课教师、安排上课周次、选择教学功能区,需要自动排课的实验课程还需要录入具体上课教室,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只需录入开课周次及主要教师和教学功能区); |
各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外聘教师特殊时间(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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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下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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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排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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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周一~周三) |
公共外语教学部排课; |
第12周 (周四~周五) |
工商管理系ACCA班排课; |
艺术系特殊课程排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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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系物理实验排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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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老师排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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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周~第14周 |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排理论课和素质教育选修课; |
第15周 (周一~周二) |
系(部)微调(包括素质教育选修课与外聘教师); |
第15周周三~16周 |
教学运行科再次检查课表冲突,完成后开始实验课排课; |
二、教材预订工作
请各系(部)组织教研室认真研究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详实填报2014年秋季《长沙学院教材选用(编印)审批表》(附件5,以下简称《审批表》)预订教材。注意事项如下:
1.预订要求:
(1)选用教材要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优先选用适合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近三年出版的各级各类优秀应用型教材。使用的国外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国外教材。
(2)选用教材应先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选用建议,交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经系(部)审定,由教学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后,方可使用。
(3)《审批表》上的必填项为课程名称、教材名称、出版社、编者、教材ISBN码、选用教师及联系方式、使用年级专业班级、教师订数、填报日期。请务必填写选用教师手机,以便问题教材及时联系。
(4)《审批表》上所有教材信息要求准确无误。课程名称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名称填写。
(5)教材版次如有要求的,请填写好版次。否则,教材室将预订最新版教材或根据现有库存预订同版教材。
(6)各系(部)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预订。超过预订时间,或由于漏订、误订、重订、多订等现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将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7)教材预订书目请到教材室领取。
(8)教学秘书请将本系(部)预订的教材进行汇总,形成《长沙学院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教材预订汇总统计表》(附件6,以下简称《统计表》),以便教务处审定教材计划。
(9)各系(部)应注意教材文档资料的管理。
2.预订时间:
教学秘书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14年5月9日之前将《统计表》(含电子版)与《审批表》一并提交至教材室彭跃农老师。联系电话:84261461。
附件:1. 长沙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微调申请表
2. 《长沙学院系部外聘教师计划审批表》
3. 《长沙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
4. 《长沙学院2014-2015-1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
5. 长沙学院教材选用(编印)审批表
6. 长沙学院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教材预订汇总统计表
长沙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