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做好开学初教学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准备工作
(一)做好课表核查工作。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和各系(部)秘书须在开学前再次核查课表,及时解决核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二)各系(部)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通知并确保开课前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全部到位,保证本学期教学任务顺利执行。
(三)做好教学用房与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1.各系(部)负责做好机房、实验室、制图室、语音室用房与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检查相应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务处;
2.中控室负责做好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检修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打扫普通教室卫生并检查教室卫生状况,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打扫多媒体教室卫生、清洗黑板并检查多媒体教室的卫生状况;物业公司于2月14日前负责调准各教学楼钟表;
3.教务处于2月15日全面检查各教学楼栋的教学设施准备及卫生状况;
4.多媒体教室所需的白板笔、白板刷,请任课教师到中控室(涵虚楼B2103)领取;普通教室所需的粉笔请任课教师上课前到每栋教学楼大门口的门卫处领取。
(四)做好教材发放工作。教材室于2月15日统一发放2010~2013年级学生教材,请各系(部)届时组织好学生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与窗口领取教材。教材发放的相关安排见教务处网站通知(通知另发)。教师用教材请凭课表领取。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应填写好《长沙学院教学日历》、《长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系(部)存档,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各系(部)于2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分别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本学期将进行教学日历专项检查,任课教师务必认真、仔细填写教学日历,并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进程授课。
(二)教务处于2月17-25日开放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供2011~2013级学生选修素质教育选修课程,请各系(部)动员学生及时到教务处网站上查看选课信息积极选课,不要错过选课时间。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已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挂钩,请各系(部)务必做好学生及时选课的宣传发动工作(通知另发)。
(三)组织好学生的开学补考工作。
所有不及格的学生及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均须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公共课定于开学第一周周末(2月22日-23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由各系自行安排,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时间定于第二周周一至周五(2月24日-28日)。
所有补考(包括专业课补考)均须安排在涵虚楼进行。所有补考成绩(包括考查课)必须于第三周星期三(3月5日)之前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以便及时进行留、降级处理。
(四)各系整理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按年级、专业装订成册,并于第一周内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五)开课前各系(部)教学秘书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领取班级课堂教学日志和教师听课记录本。
(六)各系(部)应督促外聘教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协议。
(七)未经教务处批准,严禁各系(部)擅自占用学校公共教学资源。
三、教学检查工作及要求
(一)教务处于开学第一天(2月17日)及新学期第一周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学校领导将深入到所联系的教学系(部)进行教学检查,评建办、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相关人员将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新学期的教风与学风。
任课教师必须遵守《长沙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长大教[2006]70号)与《长沙学院课堂教学规范》(教发[2007]46号),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任课教师应带齐学生花名册、教案(讲义)、《长沙学院教学日历》(或《长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表》)、教材、校历等教学文件进课堂。
各系(部)应加强任课教师、学生的考勤。任课教师应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学生考勤记录应真实反映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各系(部)每周统计一次,并备案备查。
(二)各系(部)应于开学第一周组织本部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并检查教学有关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为:任课教师到课情况;任课教师携带教学文件情况;学生上课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教室情况检查(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等)。检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并存档备查。
各系(部)于2月27日前将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总结交教学运行科,教务处综合汇总后通报全校第一周教学运行情况。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一周应深入到各系(部)随机听课和检查新学期教师的授课情况,并于2月25日前将听课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四)检查中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