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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行为,形成教学风格,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我校在职在岗且本学期任课的专任教师。

2、鼓励承担实验课程(指有课程编号、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教学的实验教师积极参加比赛。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委会(以下简称校评委会),校评委会由相关校领导、各系(部)教学主任、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及教务处负责人组成,校评委会办公室设教务处。

2、各系(部)分别成立由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讲课比赛评选小组。

3、校评委会及各系(部)评选小组及时整理比赛过程资料,做好书面总结,并归档备查。

三、时间安排及比赛办法

1、预赛阶段:(410427

各系(部)应充分认识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重要意义,发挥主导及组织作用,鼓励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参赛,并对比赛工作做出认真、周密的安排。系(部)教研室应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指导过程作为教研室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参赛教师的听课、评课来提高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水平。

理论课预赛由各系(部)评选小组分别组织,通过随堂听课、公开课、同行评教、学生网上评教(最近两个学期)、征询学生意见等形式对参赛的教师从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实验课预赛总体要求与理论课相同。

请各系(部)于430日前将《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成绩汇总表》(附件1)及预赛过程形成书面总结(以“附件3—指标2为评分依据)报教务处,未能按时间上报的视为弃权。

2、复赛阶段:(56518

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上报的预赛参赛总人数及排名情况,理论课取前1-3名选手进入复赛,实验课取前1-2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阶段将分成文科、理科、工科、外语、实验五个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进入复赛的选手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取复赛总人数的前50%进入决赛。复赛分组情况如下:

①文科组(中文与新闻传播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

②工科组(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③理科组(信息与计算科学系、生物工程与环境科学系、体育教学部);

④外语组(外语系、公共外语教学部);

⑤实验组。对象为承担实验课程(指有课程编号、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教学的实验教师。

3、决赛阶段:(527 6月8

评委会分成两大组:文科组(含外语)、理工科组(含实验),分别对本组选手进行评估。主要分为说课、授课两个环节。各大组评定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全校拟设3个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

四、具体要求

1、预赛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对此次所听课的评价、近三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结果以及通过其它途径收集到的教师和学生的评价进行综合评定。

2、在复赛阶段,校评委会委托督导委员会随堂听课,并参照长沙大学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计分。

3、各系(部)确定复赛名单时,在比赛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教学一线教师。

4、决赛阶段,由校评委会负责组织,主要分为说课与授课两个环节。权重如下:说课占30%,授课占70%

5、决赛讲课内容应为参赛教师本学期所讲授的课程,章节抽签选定。若参赛教师本学期承担多门课程,可自主选择一门主要的专业课参赛。预赛、复赛及决赛均以预赛时上报的课程进行比赛。

五、其他说明

1、所评出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报长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并由学校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2、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准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选拔和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比赛期间,积极组织教师现场观摩。

3、对于评选过程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人员将追究责任,其中为参赛选手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4、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复赛、决赛各阶段的结果均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

5、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管理科姚晓理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31-84261485

 

附件:1.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汇总表

     2.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决赛评价指标

     3.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奖评价指标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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