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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做好开学初教学准备工作,使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现将本学期开学初的主要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学准备工作

(一)课表的核查:教务管理科、实践管理科和系(部)秘书须在开学前再次核查课表,及时解决核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允许各系(部)于2013226-27日进行课表微调(27日下午4点将关闭调课权限),228将发放正式的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各系(部)教学主任要落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特别是开学第一周349日全校课程要保证教师全部到位,少数课程外聘教师没有到位的应在正式授课前安排到位。

(三)教学用房与仪器设备的准备:1.请各系(部)负责派人做好机房、实验室、制图室、语音室用房与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及检查相应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务处;2.请中控室负责检修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3.请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打扫普通教室卫生并检查教室卫生状况,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打扫多媒体教室卫生、清洗黑板并检查多媒体教室的卫生状况;4.教务处将于32全面检查各教学楼栋的教学设施准备及卫生状况;5.请物业公司在31日前负责调对各教学楼钟表。

(四)教学用品的配备:多媒体教室所需的白板笔、白板刷,开学第一周请中控室(B2101)负责发放到每间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所需的粉笔请任课教师上课前到每栋教学楼大门口的门卫处领取。

(五)教材的发放:教材室将于312日统一发放全校2010-2012年级学生教材,请各系(院)届时组织好学生按教材室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教材(注:教材室位于致远楼前栋1102室)。教材发放的相关安排见教务处网站通知(见附件一)。教师用教材请凭课表领取。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各系(部)教学主任在开课后第一周内要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系(部)存档,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教务秘书在315之前将汇总后的《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计划表》分别交教务管理科、实践管理科备案。

(二)教务处将于3413日开放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供20102012级学生选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请各系(院)动员学生及时到教务处网站上查看选课信息积极选课,不要错过选课时间。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已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挂钩,请各系(院)务必做好学生及时选课的宣传发动工作(见附件二)。

(三)任课教师须带授课班级学生花名册、教案(讲义)、《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计划表》)、教材等教学文件进课堂,上述教学文件将列为教学检查人员抽检内容。

(四)任课教师必须遵守长沙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请不要旷课、迟到、早退。

(五)教师上课应认真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各系(部、院)应加强任课教师、学生的考勤。学生考勤记录应真实反映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各系(部、院)每周统计一次,并备案备查。

(六)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尤其是开学第一周不得临时性停课或调课。因特殊情况确需停、调课者,必须依据长沙学院《教师调课工作流程》,提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并认真填写停、调课申请单,经各(部、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任何人不得事后补办手续。

(七)各系(部、院)教学秘书开课前到教务管理科领取班级日志。

(八)各系(部)应督促外聘教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教务管理科签订聘用协议。

(九)严禁各系(部、院)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学资源,包括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三、教学检查工作

(一)开学第一天(34)及新学期第一周,学校领导将深入到所联系的教学系(部)进行教学检查,评估办、各系(部、院)教学主任、学生工作处正副处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及相关人员也将深入到教学第一线检查新学期的教风与学风。

(二)各系(部)应于开学第一周自行组织本部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并检查教学有关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为:(1)任课教师到课情况;(2)任课教师携带讲稿、教案、教材情况;(3)学生上课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4)教室情况检查(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等)。其检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一周应深入到各系(部)随机听课和检查新学期教师的授课情况,并于313日前将听课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四)各检查组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管理科与实践管理科联系。

(五)各系(部)请于315日前将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总结交教务管理科,教务处将在全校通报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情况。

附件: 

1关于2013年春季20102012级学生教材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20102012级学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的通知

 

教务处       

2013222

 

 

 

 

 

 

 

附件1

关于2013年春季20102012级学生教材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院):

2013年春季20102012级学生的教材定于2013312日集中发放,请各系(院)组织好学生届时前往教材室领取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院)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按教务处《2013年春季20102012级学生教材发放安排表》规定的时间致远楼前栋教材室指定窗口11011103领取教材。联系电话:84261461

2、请各班务必委派专人当场清点核对教材种类与数量,教材一旦出库,除有质量问题(如缺页、倒装、错页等)予以更换外,数量差误问题教材室概不负责。

3、因教材发放地狭小,请同学们务必注意安全、遵守纪律,按秩序领书,避免拥堵。

4、教师凭课表或系(部)证明领取教学用书,领书请避开学生教材发放日,其余时间教材室有人值班。

5、教材发放安排表附后。

 

教务处

2013222

 

附:

2013年春季20102012级学生教材发放安排表

时间:201331

时间     窗口

一号窗口

二号窗口

三号窗口

800930

11汉语12

11新闻12

11播音12

11编导12

11机械16

11材料13

11计科12

11法学14

11人力13

11会展1

11翻译13

9301100

11财务14

11物流12

11营销12

11财管1ACCA

11软件12 (对日)

11软件34 (数字)

11软件56 (嵌入)

11软件78 Java

11软件910 3g

11国贸13

11英旅1

11日语14

11001230

11酒管12

11旅游12

11物业12

11应化12

11环境12

11数学12

11信科12

11电气14

11环艺14

11影广12

11数码1

12301300

中餐

13001430

11营养1

11制药1

11建筑14

11路桥12

11工管12

11光电12

11通信12

11电子12

11服装1

11动画12

11音乐12

12会展1

14301600

12汉语12

12新闻12

12播音12

12编导12

12光电12

12电气12

12通信12

12电子12  

12法学13

12人力12

12国贸13

16001730

12财务12

12财管1ACCA

12物流12 (营销)

12营销12

12建筑14

12路桥12

12工管12

12翻译13

12英旅1

12日语13

 

2013年春季20102012级学生教材发放安排表

时间:201332

时间     窗口

一号窗口

二号窗口

三号窗口

800930

10汉语12

10涉秘12

10新闻12

10播音12

10机械14

10材料12

10法学14

10人力13

10会展1

9301100

10财务13

10物流12

10营销12

10国旅12

10数学12

10信科12

10光电12

10通信12

10电子12

10英旅1

10日语14

10翻译13

10国贸13

11001230

10旅管12

10物业12

10应化12

10营养1

10制药1

10电气12

10软件17

10软件814

10计科1

10音乐13

10环艺14

10影广12

12301300

中餐

13001430

10环境12

10建筑13

10路桥12

10房产1

10工管1

12计科1

12软件12(对日)

12软件34(数字)

12软件56(嵌入)

12软件78JAVA

12软件9103G

10动画14

10数码1

10服装1

12数码1

14301600

12应化12

 12制药1

12营养1

12环境12

12机械13

12材料13

12机械46 

12动画12

12服装1

12音乐1

16001730

12旅游14

12物业12

09物业12

12数学12

12信科12

09旅游14

12环艺14

12影广12

 

 

附件2 

关于20102012级学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的通知

 

一、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意义

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旨在通过人文及科学知识的学习、文化环境的熏陶、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大学生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激发创新灵感,为学生学好专业以及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和深厚的人文底蕴。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设置

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1998]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专业定位及教学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了《长沙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07版与2011版),从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内在价值与出发,以学生为本,注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文理渗透的课程体系,把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对课程设置的类别及开课要求作了详细说明。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读的基本要求

12010年级学生要求修满8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升本”学生至少应修满2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从2011级起,学生要求修满12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经考查合格,方可毕业。

2、通识教育选修课分设:A基础文化素养(含艺术素养);B基本人文技能;C应用社会科学;D数学与自然科学;E新兴科学、交叉科学、综合科学五类课程。要求理工科本科学生选修前三类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其中必选2学分艺术类课程,文科学生必须选修2个学分以上的DE类课程,同时,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必选2学分艺术类课程。(注明开课系所是艺术系的为艺术类课程)

3、通识教育选修课一律采用网上选课的形式。学生一旦选修某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必须按要求参加该门课程各环节教学和学习活动,并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凡学生选课后无故缺勤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参加本人未选课程(含未办理手续)的考核也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4、学生选修通识教育课程的其他要求按《长沙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指南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及其开课规模、任课教师和上课的地点、时间,每个学生根据开课情况、学分要求与自己的具体情况选课。

2、所有学生应根据《长沙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先报到注册,正式注册后才可选课。上学期没有进行网上评教或未注册的学生,系统将限制其选课权限(注:上学期网上评教因故推迟到本学期与选课同时进行,但同学们仍应先评教才能进行选课)。

3、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分为一选、二选两个阶段。

一选阶段学生可以任意选课,教务管理系统不按限选人数对选课人数进行控制。一选结束时,对于选课人数大于限选人数的课程,将由教务管理系统按限选人数抽签决定选中该门课程的学生名单;对于选课人数不到20人的课程将作停开处理,这些课程中的学生会被系统自动退选;其余课程中的选课名单会被标记为已选中状态。

进入二选后,一选未选中的学生及时进行补选,对一选中已选中的课程将不能做退课操作。二选阶段课程的选课人数会控制在限选人数内,二选结束时系统将不再抽签,选到即选中。二选结束后对于选课人数达不到30人的课程将根据《长沙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教发【200744号)作停开处理,选择该课程学生将被系统自动退选。

教务管理系统设定了选课开放的时间,所有学生必须按选课系统的开放时间进行网上选课,过期将不予受理。

4、选课原则:有专业、性别、年级限制的课程,仅供符合专业、性别、年级条件的学生选修;无特殊要求的课程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将遵循高年级学生优先的原则由系统抽签;每位学生一学期限选3门课,重复选修同一课程无效。

5、重复选修同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记一次学分。

6、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的学期设置为大一二期至大四一期,共6个学期(即大一一期与大四二期不予选课)。

7、选课、退课流程

选课:

步骤一:登录长沙学院校园网。

步骤二:点击教务处网站中“管理系统快速入口”栏的链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登录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须大写(若系统中学生信息里没身份证号码,则登录的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

步骤三:点击【学生专区】,进入学生专区操作窗口。

步骤四:点击【B:学生选课】|【02:学生选课】进入选课阶段列表页面。

步骤五:点击【操作】区【进入选课】,进入学生选课页面。

   步骤六:选择需要的课程,点击【操作】中【选中】,系统将会自动检查课表冲突情况,如果有冲突,则不能选择成功。如果选课成功,下方【已选课程】列表中将增加一条该课程记录,表示该课程已被选中。

退课:

步骤:选择下方【已选课程】选项卡,点击【操作】中的【退选】,会提示退选成功。

8、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时间

一选阶段:34310 

二选阶段:312313

任课教师查询与打印选课学生名单的时间:315

 

 

教务处

2013222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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