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的重要一环。为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根据《长沙学院教学检查制度》(教发〔2007〕45号)及2012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12周(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本科全日制教学的各个环节,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教学秩序:侧重于各系(部、院)教师调(停)课、代课及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师、生到课及迟到、早退情况。
2、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教学进度:侧重于教学进度表的审查及执行。
3、听课记录及听课评课制度落实情况。
4、实验、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各系(部、院)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的组织情况(实验教学计划表、实践课程计划书、指导书、总结等)。
5、教研室活动情况:包括教研室工作安排、教研室活动记录等。
6、教材使用情况:包括教材的到位、优秀率及适用情况。
7、外聘教师的管理:各系(部、院)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调课、课堂教学及学生反映情况等)。
8、教学资料的存档情况:包括各系(部、院)日常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的已有建设及执行情况;教师业务档案、各类总结、报告、表格等教学文件。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1、检查方式以各系(部、院)自查为主。各系(部、院)应成立包括系(部、院)领导、教研室主任、督导成员在内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并制定详实可行的教学检查方案。检查方案于
各系(部、院)应召开教师与学生座谈会,认真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学检查的过程,探索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提出适合本系(部、院)提高课堂与实践教学水平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各系(部、院)要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对前半学期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
2、请各系(部、院)根据自查情况于
3、在各系(部、院)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系(部、院)期中教学情况进行核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