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19、20日
二.交通安排
1.
2.
3.
三.培训组织
1.时间、地点
2.要求
① 所有监考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如有要事不能参加,请于
②
③ 布置教室具体要求:
a. 打扫教室,清理纸屑;
b. 课桌椅按五列六行摆放,多余的置教室后排叠放(大型的多媒体教室可采取3×10的方式布置考场);
c. 座位号按编号顺序从左到右“Z”字形贴在课桌的左上角;
d. 四级考场请在黑板上书写以下几个重要时间:
9:0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9:10-9:40 做写作部分
9:55 收答题卡1
10:00 听力考试开始
11:20 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
e. 六级考场请在黑板上书写以下几个重要时间:
3:0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3:10-3:40 做写作部分
3:55 收答题卡1
4:00 听力考试开始
5:20 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
f. 能力考试考场请在黑板上书写以下注意事项:
(1)将校名、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代码填写在答题卡上。
(2)所有答案均应做在答题卡上,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3)下列内容用2B铅笔按答题卡左上方所示方式填涂:
考试级别:你所考的级别,即A级或B级
试卷代码:你所考的卷号,即a卷或b卷
作文和翻译必须做在各自规定框内,否则不给分
准考证号:将准考证号下各纵行中的0-9数字划粗黑线
客观题: 四选一,多选无效
(4)书写中文或英文时,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不得使用其他笔。
(5)翻译和作文写在答题卡的反面相应方框中,不得写出方框。
四.系部巡视员和监考人员到位时间与职责
1.各系部巡视员必须于
2.四级监考
五.监考程序
(一)四级监考过程详见《CET4监考员操作规程》(附件1)
(二)六级监考过程详见《CET6监考员操作规程》(附件2)
(三)能力考试监考过程如下:
1.拆封
20日上午8:40监考老师启封试卷袋。认真清点袋里试卷数量、内容是否与考试项目相符合,如有异常,要及时告知主考,以便立即上报省教育厅处理。
2.发卷
20日上午8:50宣读监考须知(见附件三),发答题卡和试题册,并指导考生准确划写答题卡。试卷发放要求:试卷发放应呈梅花形,a、b卷交叉发放。非标准考场试卷袋中可能会出现a卷或b卷多一份现象,属正常情况。若a卷多一份先发a卷,b卷多一份则先发b卷。
3.答卷
① 20日上午9:00考试正式开始(先考听力部分)。9:00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缺考考生的试卷不能拆封,开考半小时后,用铅笔代为在答题卡上划好准考证号,并在考场记录单上写明缺考考生准考证号码。
② 认真填写各个纸袋的封面及考场记录。
注:两位监考老师均需在规定的地方签名。
4.收卷
考试完后一次性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停笔,要求仍旧坐在座位上,待监考老师全部收齐点清后,才允许考生离开(考试正式开始后,所有考生一律不准离开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
5.封卷
将试题册按编号顺序,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清点后,分别装袋(缺考考生的答题卡须按准考证号顺序一起放入)。两位监考老师须一同到各自考点等候考务人员复核,并统一在考点密封,同时将考场记录单等交考点负责人。
六.考务办公室设置及人员配置
1.新教学楼A区考点:考务办公室设B2201教室
主 考:李福英
副主考:李 彬
接卷人:龙团友
考务员:王 颖
2.新教学楼B区考点:考务办公室设B2202教室
主 考:唐依民
副主考:张 河
接卷人:王 川
考务员:刘 静 黄 卓
3.新教学楼C区考点:考务办公室设B2203教室
主 考:杨建宏
副主考:廖良梅
接卷人:赵东涛
考务员:张 明 罗兰英
4.科技楼考点:考务办公室设科技楼2101教室
主 考:李国锋
副主考:刘迎清
接卷人:范 帅
考务员:黄思伟 李宁湘
5.宁静楼考点:考务办公室设1-6教室
主 考:祝 磊
副主考:胡广涵
接卷人:严尔韵
考务员:吴庆华 彭红桃
6.总考务办公室设新教学楼B2208
总考务办值班电话:84261405
值班人员:彭向阳
七.领导小组
巡 考:李咏芳 刘耘 李云龙 屈林岩 张世英 涂靖 李国锋 唐依民
总主考:屈林岩
副主考:李福英 肖志伟
主考助理:王艾红
总考务员:肖 波
八.工作人员安排
保 密 员:肖 雄
电台值班:邹 丹
医生值班:胡瑞芳
各系部巡视员:
艺术设计系:张建龙
机电工程系:夏卿坤
土木工程系:夏力农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张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徐长梅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谭义红
生物工程与环境科学系:李荣喜
工商管理系:黄曦
旅游管理系:唐跃工
中文与新闻传播系:杨放之
法学与公共管理系:侯旭平
外语系:黄琴
公共外语教学部:肖志伟
体育教学部:杨芳良
九.铃声设置
1.
2.
3.
附件:期末考试安排表
CET监考操作规程、PRETC监考须知、CET考场偶发事件处理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09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