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巡 考:郭清泉 张世英 许彦 李国锋
考点主考:郭清泉
考点副主考:杨建宏
考务专干:王艾红
总考务员:肖波
二.考试时间 2009年4月17-19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2:00-4:30
三.培训组织
1.时间、地点
2.要求
① 所有监考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如有要事不能参加,请及时与考务办联系,联系电话:4261371。
② 4月16日下午5:30之前请清理布置好考场,6:00各考场经考务办验收合格后,教学楼落锁封闭。
③ 布置教室具体要求:
a. 打扫教室,清理纸屑;
b. 课桌椅按五列六行摆放,多余的置教室后排叠放,讲坛右边加放两张课桌,用于存放小件物品;
c. 座位号按编号顺序从左到右“Z”字形贴在课桌的左上角;
d. 请在黑板正中书写“沉着、认真、细心、守纪”八个大字,左边书写“小件物品存放处”。
四.系部巡视员和监考人员到位时间与职责
1.各相关系部巡视员必须于上午7:50,下午1:20准时到总考务办公室(新教学楼B2208)签到,签到后及时分赴各分考点考务办公室,督促本系部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并处理相关事宜。
2.监考老师于上午8:00,下午1:30,根据考场安排到各自的考务办公室领取有关考试材料。
五.监考程序
监考过程详见《自学考试监考老师操作规则》、《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工作流程表》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见附件)
监考注意事项:
1.缺考处理:正式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停止入场,监考老师可以开始处理缺考。监考员在缺考试卷上写上市州、考点、考室号、座位号、考籍号、姓名,在“总分”栏内写上“缺考”二字,并按顺序装订入袋。缺考人员信息由监考员进行填写并在《考室座次表》上缺考者的“签名栏”内划一斜对角线。请监考老师将《考室座次表》上的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填写完整,且两位监考老师均需在规定的地方签名。
2.卷本顺序号及首考籍号末五位的填写:在装订试卷时监考员还要在卷本封面反面右下角规定的位置填写卷本顺序号及首考籍号的末五位。填写内容请看座次表下方备注栏内,首考籍号是指每一门考试课程的第一个考生的考籍号。混合考场要注意每门课程均需填写卷本顺序号及首考籍号末五位。
3.几个需要注意的时间:
①开考前20分钟,考生入场;
②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拆封试卷;
③开考后15分钟,考生停止入场;
④终考前30分钟,允许考生退场;
⑤终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提示考生仅剩15分钟。
4.参考证件:身份证、考籍证、准考证,缺少证件处理见《自学考试监考老师操作规则》(附件二)。
六.考务办公室设置及人员配置
1.新教学楼A区考点:考务办公室设A区多媒体1教室
主 考:许 彦
副主考:胡广涵
接卷人:张 明
考务员:黄思伟 王颖 赵东涛 刘静
2.新教学楼B区考点:考务办公室设B区多媒体1教室
主 考:李国锋
副主考:张 河
接卷人:龙团友
考务员:李宁湘 黄卓 吴庆华
3.新教学楼C区考点:考务办公室设C区多媒体1教室
主 考:杨建宏
副主考:刘迎清
接卷人:周文武
考务员:范帅 李彬 彭红桃 罗兰英
4.总考务办公室设新教学楼B2208
七.工作人员安排
违纪舞弊处理员:廖良梅
保 密 员:肖 雄
医生值班:胡瑞芳
各相关系部巡视员:
艺术系:张建龙
机电工程系:夏卿坤
工商管理系: 黄曦
旅游管理系: 谭坚
法学与公共管理系:沈云林
外语系:黄琴
中文与新闻传播系:杨放之
八.铃声设置
上午:08:10(短铃) -08:25(短铃)-08:30(长铃)-11:00(长铃)
下午:13:40(短铃) -13:55(短铃)-14:00(长铃)-16:30(长铃)
附件:1.自学考试监考老师操作规则
2.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工作流程表
3.监考老师安排表(既考场号与考场地点对照表)
长沙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