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留级、退学及帮扶实施办法》(长大发〔2024〕42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审定通过,决定给予张济海等4位学生退学处理(详见附件),并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6日。
张济海等4位学生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按照《长沙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长大发〔2017〕39号)的规定,向长沙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长沙学院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张济海等4位学生退学情况一览表.xlsx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