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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级学生学分制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3-2014级学生按本通知进行重修选课。2012级不是实施学分制的年级,重修依然按原方式办理,不参加本次的选课。2015级学生不用参加本学期的重修选课。

重修必须先重修报名,才能重修选课,重修报名和重修选课操作同时进行。课程补修和课程重修同时进行,选课方式类似。重修选课成功方可参加课程的学习,只参加重修报名未参加重修选课的无课程学习资格。

本学期期初学籍异动的学生不参加开学前的重修选课,待学籍异动处理完毕后,系统会对所有学籍异动学生开放异动选课功能,学籍异动学生在异动选课开放时,按照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的重修和补修。异动学生在开学前所选的重修课程,会在学籍异动时被系统自动清除。异动选课的操作流程为先进行异动报名,再进行异动选课,操作方式与重修报名和重修选课类似。异动选课的开放时间由教务处学籍科另行通知相关学生。

一、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2016221-22

2、操作方式:登录教务系统,进入[学生专区]—>[G重修选课],点击学生重修报名,在右侧操作区中选择重修的学年学期,点击[进入报名]。在上方操作区对已修课程进行重修或补修报名,报名后的课程将会显示在下方操作区。

3、重修报名的课程可为不及格的课程,也可为及格但学生自己不满意成绩的课程。补修报名的课程应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但由于转学或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导致还未学习的课程。

4、重修报名时要注意课程实际的开课学期,课程一般一个学年内只开一次,在奇数或偶数学期开,非课程的开课学期请不要进行重修报名。具体课程的开课学期,可以进入[学生专区]—>[A培养方案]—>[02专业培养方案]查看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开课学期序号。允许跨系跨专业重修或补修课程,但必须是同一课程号的课程。

5、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军事理论这三门课程,分多个学期开课,只需报名重修开在第二学期的课程。形势与政策分四个学期开课,只需报名重修开在第四学期的课程。

二、重修选课

1、选课时间:2016221-22日。在第一周内,教务处确定需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并由教务处为已报名但未选上课的学生选课。

2、操作方式:登录教务系统,进入[学生专区]—>[G重修选课],点击学生重修选课,在右侧操作区选择开课学期和选课阶段,点击[进入选课]。上方操作区将显示已经重修报名过的课程的实际开课教学班,选择一个教学班并点击[重修选课],确认后选课成功,所选课程将会显示在下方操作区。

3、学生选课结束后,系统检查课容量不能满足学生重修需求的课程,教务处将选择部分课程(剩余人数超过30人)单独开班,教务处将为已报名但选课未成功的学生选择单独开班的重修班,学生个人课表中将会体现,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因此,学生在重修报名时一定要慎重,对于不打算重修的课程一定不要进行重修报名。建议学生密切关注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最新的个人课表,按课表参加单独重修班的学习。

4、对于理论含实践的课程,重修学生选择理论学时的教学班后,需要选择实践学时的教学班。未选实践学时的选课无效。

5、重修选课采用“先选先得”的方式,即选课人数达到教学班的课容量后,其他没有选上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此课。

6、选课时系统可能会提示所选重修课程与学生课表已有课程的授课时间相冲突的比率(即冲突率),学生根据自身学习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继续选课。学生选课成功后必须与任课老师沟通联系。

  

教务处     

201621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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