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执行学生网上评教制度,多视角评估教师课堂教学状况,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长沙学院网上评教实施办法》(长大教〔2006〕68号)文件精神, 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的组织
学生网上评教,是建立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本单位学生对开展网上评教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求本单位学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评价,并应确保全体学生参与网上评教活动。同时,还应在教师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号召本单位教师以网上评教活动为导向,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规范教学行为,努力提升本科课堂的教学质量。
二、评教的对象与主体
1、评教对象:我校开设的理论课、实践课(包括课堂实验教学、集中性实践环节等)、体育课和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
2、评教主体:长沙学院所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教的内容
1、客观评价指标。包括:
一级指标5项,分别是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教学效果;
二级指标20项,每项按“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并在对应的区间内给予不同的分数。
2、主观评价栏目。此为开放性评价栏目,可填写简洁而有针对性的文字评价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见《长沙学院网上评教实施办法》中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用表)。
四、评教的要求
1、教务处对于学生评教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为学生提供宽松的评价条件。
2、凡在校学生必须参加网上评教,必须单独完成所有的评教任务,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
3、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时,应做到客观、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4、一门课程如果中途更换了任课教师,或一门课由多位教师讲授,则对每位教师都须进行单独评价。
5、对既有理论学时又有实践学时的课程,评教时也必须在理论课评价和实践课评价两个类别中分别进行评价。
6、评教结束前应确保四个评价课程类别(理论课评价、实践课评价、素质教育选修课评价和体育课评价)下的课程全部评价完毕,并提交成功。如有课程没有评价或评价后没有提交,系统都将视为未完成评教。
7、对无故不按时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会提供补评机会。教务管理系统将限制其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及下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网上选课等功能。
五、评教的时间
本次网上评教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8:00—2016年元月17日24:00。
六、评教的方法
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的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详见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七、评教的结果处理
1、学生网上评教的统计分数以一定的权重进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提高课时酬金(限外聘教师)的重要依据。
2、评教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教师,以改进课堂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3、各教学单位应将学生评价材料及时归档。
4、教务处将及时公布各教学单位参与网上评教学生的比例。
5、本学期的评教结果将于下学期期初予以公布。
附件: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时,按如下步骤操作:
步骤一:登录长沙学院校园网。
步骤二:点击教务处网站中“管理系统快速入口”栏的链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登录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须大写(若系统中学生信息里没身份证号码,则登录的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
步骤三:登录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学生专区”图标,进入窗口左侧“E:教学评价”中的“01:教学评价”。
步骤四:在“教学评价”界面,选择正确的评价的“学年学期”、“评价批次名称”、“评价课程类别”后,点击查询进入。
步骤五:点击查询进入后,将看到某一个评价课程类别下的所有评估试卷,每一份试卷显示有“序号”、“ 课堂名称”、“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总评分”等内容。点击操作下面的“评价”,即开始对老师所上课程进行评估。
步骤六:评估问卷包括两部分“客观选择题”、“主观评价题”。对于“客观选择题”学生必须答完所有选项,才可以正常“保存”或者直接“提交”。如果一门课程评估后一旦点“提交”,则该课程就评估完毕,以后只能“查看”该课程评估情况。如果一门课程评估完后点击“保存”,以后可以通过点击“修改”后再次进入。
步骤七:评估完毕后应仔细核对,是否对本学期所有的评估试卷都给予了评价并提交,确定无误后,再退出系统。请同学们注意,所有题目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请同学认真客观负责的评估。
步骤八:教师在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后,可以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师专区”查看本人的评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