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3-2014级学生按本通知进行重修选课。2012级不是实施学分制的年级,重修依然按原方式办理,不参加本次的选课。
重修分为重修报名和重修选课两个步骤进行,补修和重修同时选课。本学期起报名和选课同时进行,所有课程必须先报名,才能够选课,选课成功方可参加课程的学习。
学籍异动时会删除学生课表中的所有课程,包括重修选课的课程,因而学籍异动前的选课无效。在重修开课的学期发生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籍异动完毕后须参加异动选课,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的重修和补修。异动选课的流程为先参加异动报名,再参加异动选课,操作方式与重修报名和重修选课类似。异动选课的开放时间是9月19日-9月30日。
一、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2013级学生在2015年8月29日-30日报名重修二年级的课程。2013级学生和2014级学生在2015年9月12-13日报名重修一年级的课程。
2、操作方式:登录教务系统,进入[学生专区]—>[G重修选课],点击学生重修报名,在右侧操作区中选择重修的学年学期,点击[进入报名]。在上方操作区对已修课程进行重修或补修报名,报名后的课程将会显示在下方操作区。
3、重修报名的课程可为不及格的课程,也可为及格但学生自己不满意成绩的课程。补修报名的课程应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但由于转学或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造成还未学习的课程。
4、重修报名时要注意课程实际的开课学期,课程一般一个学年内只开一次,在奇数或偶数学期开,非课程的开课学期请不要进行重修报名。具体课程的开课学期,可以进入[学生专区]—>[A培养方案]—>[02专业培养方案]查看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开课学期序号。允许跨系跨专业重修或补修课程,但必须是同一课程号的课程。
5、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军事理论这三门课程,分成多个学期开课,只需报名重修开在第二学期的课程。
6、本学期《高等数学(1)》的重修需要在SPOC课程空间中学习,因此重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只需在教务系统中报名,不要选课。在第三周内由教务处给报名的学生统一选课。
二、重修选课
1、选课时间:
一选阶段:2013级学生在2015年8月29日-30日选二年级的课程。在第一周内,教务处确定二年级课程中需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并由教务处为已报名但未选上课的学生选课。
二选阶段:2013级学生和2014级学生在2015年9月12-13日选一年级的课程。在第三周内,教务处确定一年级课程中需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并由教务处为已报名但未选上课的学生选课。
2、操作方式:登录教务系统,进入[学生专区]—>[G重修选课],点击学生重修选课,在右侧操作区选择开课学期和选课阶段,点击[进入选课]。上方操作区将显示已经重修报名过的课程的实际开课教学班,选择一个教学班并点击[重修选课],确认后选课成功,所选课程将会显示在下方操作区。
3、一选和二选分别结束后,系统检查课容量不能满足学生重修需求的课程,教务处将选择部分课程(剩余人数超过30人)单独开班,教务处将为已报名但一选未成功的学生选择单独开班的重修班。教务处统一选课结束后,学生需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最新的课表。
4、对于理论含实践的课程,重修学生选择理论学时的教学班后,需要选择实践学时的教学班。未选实践学时的选课无效。
5、重修选课采用“先选先得”的方式,即选课人数达到教学班的课容量后,其他没有选上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此课。
6、选课时如果系统提示出现课表冲突,提示的冲突率为课程授课时间上相冲突的比率,冲突率超过40%将不允许选课。
7、学生重修选课成功后,对上课时间发生冲突的重修课程,必须在选课后一周内办理免听手续,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一>资料下载一>教学运行科”里下载。未冲突的上课时间则必须按时上课,未办理免听手续而不随班听课者,以旷课论处。
教务处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