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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制重修选课通知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3级按本通知进行重修和补修的选课。20112012级不是实施学分制的年级,重修依然按原方式办理,不要参加本次重修选课。

重修分为重修报名和重修选课两个步骤进行,补修和重修同时选课。所有课程必须先参加重修报名,再参加重修选课,选课成功方可参加课程学习。

在重修开课学期发生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籍异动完毕后可以参加异动选课,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的重修和补修。异动选课的流程为先参加异动报名,再参加异动选课,操作方式与重修报名和重修选课类似。

一、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20141220日—2015年元月9

2、操作方式:登录教务系统,进入[学生专区]—>[G重修选课],点击学生重修报名,在右侧操作区中选择重修的学年学期,点击[进入报名]。在上方操作区对已修课程进行重修或补修报名,报名后的课程将会显示在下方操作区。

3、重修报名的课程可为不及格的课程,也可为及格但学生自己不满意成绩的课程。补修报名的课程应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但由于转学或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造成还没有学习的课程。

4、重修报名时要注意课程实际的开课学期,课程一般一个学年内只开一次,在奇数或在偶数学期开,非课程的开课学期请不要进行重修或补修报名。具体课程的开课学期,可以进入[学生专区]—>[A培养方案]—>[02专业培养方案]查看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开课学期序号推算。允许跨系跨专业重修或补修课程,但必须是同一课程号的课程。

5、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军事理论这三门课程,分成多个学期开课,只需报名重修开在第二学期的课程。

 

二、重修选课

1、选课时间:

一选阶段:2015317日—18

二选阶段:2015320

集中实践环节课程的选课:2015325日—26

2、操作方式:登录教务系统,进入[学生专区]—>[G重修选课],点击学生重修选课,在右侧操作区选择开课学期和选课阶段,点击[进入选课]。上方操作区将显示已经重修报名过的课程的实际开课教学班,选择一个教学班并点击[重修选课],确认后选课成功,所选课程将会显示在下方操作区。

3、一选阶段重修学生选择一个教学班插班上课。一选结束后,选课成功的学生不能退选一选阶段所选的课程。

4、一选结束后,系统检查课容量不能满足学生重修需求的课程,教务处将选择部分课程(剩余人数超过30人)单独开班。二选阶段要求一选未成功的学生选择单独开班的重修班上课。

5、对于理论含实践的课程,重修学生需参加理论学时部分的选课。在选课结束后,开课单位再根据理论学时的选课名单安排其实践课时的上课班级,安排时间为:2015323日—24日。选课学生应及时关注教务系统中的实践课表,有问题及时与开课单位联系。

6、重修选课采用“先选先得”的方式,即选课人数达到教学班的课容量后,其他没有选上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此课。

7、选课时如果系统提示出现课表冲突,提示的冲突率为课程授课时间上相冲突的比率,冲突率不超过40%才允许选课。

8、学生重修选课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的,必须在选课后一周内办理免听手续,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一>资料下载一>教学运行科”里下载。未冲突的上课时间则必须按时上课,未办理免听手续而不随班听课者,以旷课论处。

 

 

 

教务处       

2015311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