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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开学初的主要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学准备工作

(一)开学思想准备:各系(部)要在829日之前开好新学期第一个教学工作会议,号召全体教师积极调整思想状态,以满腔热情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二)课表微调、核查及发放:教务处将于8278:30-17:00开放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2011-2013级课表微调,微调范围限于外聘教师与新任中层干部的课表,微调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和系(部)教学秘书须在微调后再次核查课表,及时解决核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82810:30将发放正式的2011-2013级任课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请各系(部)负责将课表及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

(三)任课教师的到位:各系(部)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通知并确保开课前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全部到位,保证本学期教学任务顺利执行。

(四)教学用房与仪器设备的准备:1.各系(部)负责派人做好机房、实验室、制图室、语音室用房与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检查相应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务处;2.中控室负责检修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3.后勤处负责安排人员在829日前调准各教学楼钟表,并打扫全校教室卫生,其中多媒体教室的中控台必须清洗;4.教务处将于829日联合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物业公司等部门全面检查各教学楼栋的教学设施准备及卫生状况。

(五)教学用品的配备:829日前教务处负责配齐教室所需的白板笔、白板刷、粉笔、黑板刷等用品。开学后的其它时间段内多媒体教室所需白板笔、白板刷请任课教师到中控室(涵虚楼B2103)领取,普通教室所需的粉笔请任课教师上课前到每栋教学楼大门口的门卫处领取。

(六)教材发放:教材室将于830 -31日发放2011-2013年级学生教材,其中30日发放2011-2013级老生教材,31日发放2012专升本学生教材。913-14日发放2014级新生教材。请各系届时组织好学生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与窗口领取教材(2011-2013级学生教材发放通知见附件12014级新生教材发放通知另发)。教师用教材请凭课表领取。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各系(部)应通知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填写好《长沙学院教学日历》、《长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系(部)存档,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学秘书于9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分别提交至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

(二)教务处将于91-10日开放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供2011-2013级学生选修素质教育选修课程,请各系动员学生及时到教务处网站上查看选课通知积极选课,不要错过选课时间。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已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挂钩,请各系务必做好学生及时选课的宣传发动工作(具体通知见附件2)。

(三)自2013级始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方式。根据《长沙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长大发[2013]37号)第十四条课程重修之规定,符合重修条件的2013级学生须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重修选课,选课的具体时间与操作流程另行通知。请各系通知重修学生随时关注。

(四)任课教师须携带授课班级学生花名册、教案(讲义)、《长沙学院教学日历》(或《长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表》)、教材、校历等教学文件进课堂,上述教学文件将列为教学检查抽检内容。

(五)任课教师必须遵守《长沙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长大教[2013]191号)与《长沙学院课堂教学规范》(教发[2007]46号),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同意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第一周原则上不得调、停课。

(六)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和课堂纪律管理,各系(部)应加强任课教师、学生的考勤。学生考勤记录应真实反映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各系(部)每周统计一次,并备案备查。

(七)开课前请各系(部)教学秘书到教学运行科领取班级课堂教学日志和教师听课记录本。

(八)各系(部)应督促外聘教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协议。

(九)未经教务处批准同意,严禁各系(部)擅自占用学校公共教学资源。

 

 

三、教学检查工作

(一)开学第一天(91日)及新学期第一周,学校领导将深入到所联系的教学系(部)进行教学检查和听课评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正副主任、各系(部)正副主任和正副总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正副部(处)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及相关人员深入到教学第一线检查新学期的教风与学风。

(二)各系(部)应于开学第一周组织本部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并检查教学有关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为:1.任课教师到课情况;2.任课教师携带讲稿、教案、教材情况;3.学生上课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4.教室情况检查(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等)。其检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一周应深入到各系(部)随机听课和检查新学期教师的授课情况,并于98日前将听课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四)各检查组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学运行科与实践教学科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84261485(教学运行科),84261489(实践教学科)。

(五)各系(部)教学主任请于98日前将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总结交教学运行科并将电子档通过OA提交给徐长梅副处长,教务处综合汇总后将第一周教学运行情况通报全校。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1-2013级学生教材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载)

2.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的通知(下载)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4825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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