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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长沙学院第五届“教学十佳”的通知

各系(部):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形成教学风格,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长沙学院教学评估教学评优暂行办法》(长大教[2007]74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长沙学院第五届“教学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组织

1、学校成立长沙学院“教学十佳”评选工作组(以下简称评选工作组)。评选工作组下设评选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工作由教学运行科负责。

2、各系(部)成立以系(部)领导为组长的“教学十佳”评选小组,负责各系(部)的初评组织及推荐工作。

二、参评教师的范围

2011年与20122个自然年内完成学校规定教学任务的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含人事代理)、机关双肩挑人员及专职实验教师。

三、参评教师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事业心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创新意识突出,能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基本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恰当并有特色;教学效果好,能获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4、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效显著或总结出先进的教学经验。

5、具体要求

12010-2011学年、2011-2012学年、20122013学年3个学年度内无教学事故。

22010-2011学年、2011-2012学年2个学年度内至少获得过1次教学质量优秀奖(不包括专职实验教师),且2011上半年-2012下半年4个学期内学生网上评教排名至少2次进入本系(部)前10名。

3)参评教师应保证在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或2013-2014学年第1学期中至少有1个学期担任理论课或实验课(专职实验教师)的教学任务,以便评选工作组随堂听课。

四、 评选过程的安排

1、各系(部)推荐参评教师(422510

1)各系(部)评选小组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各系(部)“教学十佳”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向学校推荐本届参评教师,填写《长沙学院“教学十佳”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参评教师填写《长沙学院 “教学十佳”评审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

2、资格审查与随堂听课(5131031 

1)资格审查。1018公示参评教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随堂听课。评选工作组将对所有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随堂听课。时间从513延续到1031,对于未能参加听课的教师将取消其参评资格。随堂听课的结果将以45%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3、综合评分(1112125 

1)根据长沙学院“教学十佳”评分细则(附件5),评选工作组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位的拟定为本届“教学十佳”。

2)长沙学院第五届“教学十佳”名单公示、发文。

五、评选材料的提交(510620

1510前,请各系(部)提交《长沙学院“教学十佳”报名汇总表》(附件2)与《长沙学院 “教学十佳”评审表》(附件3)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至教学运行科姚晓理老师处。

2620前,请各参评教师将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教学运行科姚晓理老师处,其中经验总结需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教学改革项目、论文、成果须提交系(部)审核签章后的复印件。

六、其它

1、“教学十佳”推荐和评选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2、在评选“教学十佳”期间,一旦发现参评教师有违反教学常规的行为,或接到有关参评教师师德师风不端的举报一经查实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3、本届“教学十佳”评选期间欢迎广大学生、教师共同监督。

4、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各系部“教学十佳”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长沙学院 “教学十佳”推荐汇总表

3. 长沙学院 “教学十佳”评审表

4. “教学十佳”参评教师支撑材料清单

5. 长沙学院“教学十佳”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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