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意义
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旨在通过人文及科学知识的学习、文化环境的熏陶、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大学生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激发创新灵感,为学生学好专业以及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和深厚的人文底蕴。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设置
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1998]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专业定位及教学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了《长沙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07版与2011版),从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内在价值与出发,以学生为本,注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文理渗透的课程体系,把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对课程设置的类别及开课要求作了详细说明。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读的基本要求
1、2009~2010年级学生要求修满8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升本”学生至少应修满2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2011年级学生要求修满12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经考查合格,方可毕业。
2、通识教育选修课分设:A基础文化素养(含艺术素养);B基本人文技能;C应用社会科学;D数学与自然科学;E新兴科学、交叉科学、综合科学五类课程。要求理工科本科学生选修前三类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其中必选2学分艺术类课程,文科学生必须选修2个学分以上的D、E类课程,同时,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必选2学分艺术类课程。(注明开课系所是艺术系的为艺术类课程)
3、通识教育选修课一律采用网上选课的形式。学生一旦选修某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必须按要求参加该门课程各环节教学和学习活动,并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凡学生选课后无故缺勤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参加本人未选课程(含未办理手续)的考核也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4、学生选修通识教育课程的其他要求按《长沙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指南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及其开课规模、任课教师和上课的地点、时间,每个学生根据开课情况、学分要求与自己的具体情况选课。
2、所有学生应根据《长沙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先报到注册,正式注册后才可选课。上学期没有进行网上评教或未注册的学生,系统将限制其选课权限。
3、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分为一选、二选两个阶段,一选阶段所有课程不限制选课人数,学生可以任意选课;二选阶段课程会限制选课人数。一选后将由系统进行抽签决定课程选中名单,对于选课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的课程将作停开处理。学生进入二选后将能看到抽签结果和课程停开的结果,及时进行退选或补选课程。由于系统设定了选课开放的时间,所有学生必须按选课系统的开放时间进行网上选课,过期将不予受理。
4、选课原则:有专业、性别、年级限制的课程,仅供符合专业、性别、年级条件的学生选修;无特殊要求的课程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将遵循高年级学生优先的原则由系统抽签;每位学生一学期限选3门课,重复选修同一课程无效。
5、选课、退课流程
选课:
步骤一:登录长沙学院校园网。
步骤二:点击教务处网站中“管理系统快速入口”栏的链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登录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须大写(若系统中学生信息里没身份证号码,则登录的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
步骤三:点击【学生专区】,进入学生专区操作窗口。
步骤四:点击【B:学生选课】|【02:学生选课】进入选课阶段列表页面。
步骤五:点击【操作】区【进入选课】,进入学生选课页面。
步骤六:选择需要的课程,点击【操作】中【选中】,系统将会自动检查课表冲突情况,如果有冲突,则不能选择成功。如果选课成功,下方【已选课程】列表中将增加一条该课程记录,表示该课程已被选中。
退课:
步骤:选择下方【已选课程】选项卡,点击【操作】中的【退选】,会提示退选成功。
6、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时间
一选阶段:
二选阶段:
任课教师查询与打印选课学生名单的时间: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