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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行为,形成教学风格,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11以后出生),我校在职在岗且本学期任课的专任教师。

2、鼓励承担实验课程(指有课程编号、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教学的实验教师积极参加比赛。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委会,评委会由有关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及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教务处。

2、各系(部)分别成立由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讲课比赛评选小组。

3、学校评委会及各系(部)评选小组及时整理比赛过程中的资料,做好书面总结,并归档备查。

三、时间安排及比赛办法

1、预赛阶段:(411——423

理论课由各系(部)评选小组分别组织,通过随堂听课、公开课、同行评教、学生网上评教(最近两个学期)、征询学生意见等形式对参赛的教师从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实验课预赛请相关系(部)不要与理论课混合进行,实验课的预赛总体要求与理论课相同。

请各系(部)于430日前将本部门参加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情况汇总表(汇总表附后,理论课见附件1,实验课见附件2)报教务处,未能按时间上报的视为弃权。

2、复赛阶段:(55——527

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上报的预赛参赛总人数及排名情况,理论课取前1-3名选手进入复赛,实验课取前1-2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阶段将分成文科、理科、工科、外语、实验五个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进入复赛的选手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取复赛总人数的前50%进入决赛。复赛分组情况如下:

①文科组(中文与新闻传播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

②工科组(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③理科组(信息与计算科学系、生物工程与环境科学系、体育教学部);

④外语组(外语系、公共外语教学部);

⑤实验组。对象为承担实验课程(指有课程编号、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教学的实验教师。

3、决赛阶段:(62——617

评委会分成两大组:文科组(含外语)、理工科组(含实验),分别对本组选手进行评估。主要分为讲课、说课两个环节。各大组评定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

四、具体要求

1、预赛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对此次所听课的评价、近三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结果以及通过其它途径收集到的教师和学生的反映综合进行评定。

2、在复赛阶段,学校评委会委托督导委员会随堂听课,并参照长沙大学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计分。

3、各系(部)确定进入复赛的名单时,在比赛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没有行政兼职的一线教师。

4、决赛阶段,由学校评委会负责组织,主要分为讲课、说课两个环节。权重如下:讲课占70%,说课占30%

5、各阶段比赛讲课内容应为参赛教师本学期所讲授的课程。

五、其他说明

1、所评出的一、二、三等奖报长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并由学校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2、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准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选拔和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比赛期间,积极组织教师现场观摩。

3、本次比赛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2名,依据各系(部)对此次活动的发动、组织情况、报送的相关材料质量以及赛后的反响等方面综合评定,奖励至自然年末发放。

4、对于评选过程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人员将追究责任,其中为参赛选手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5、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复赛、决赛各阶段的结果均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办罗卓老师(0731-84261485)联系。

附件:1、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理论)汇总表

      2、长沙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验)汇总表

 

 

 

 

 

教 务 处

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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