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更好地规范课堂教学,教务处会同教学督导委员会,将于2019年3月15日之前,依据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对教学大纲的编制及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教学各个环节与教学大纲的吻合程度,例如教学日历、教案、考核相关材料等)进行检查。请各院部做好相关检查准备。教学大纲请按照专业进行装订,于2019年3月1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教改办(一办3013办公室)。
教务处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