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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长沙学院新专业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专业规划,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紧密对接地方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现将“十三五”期间长沙学院新专业规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申请新增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新增专业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的相关要求。

(二)申请新增专业要主动适应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上应紧密对接新材料、工程机械、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旅游六大千亿产业集群以及“十三五”期间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申请新增专业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原则上应归属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服务和文化创意四大专业集群或“十三五”期间正在培育的生物制药、新材料等专业集群,新增专业要瞄准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控机制,对招生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十三五”期间基本稳定在50个左右),各系部“十三五”期间申报新专业不得超过2个,招生计划原则上在系内调剂,鼓励各系部在申报新专业的同时,积极加强老专业改造,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者撤销。

二、专业申报的基本要求

各系部填写《长沙学院“十三五”新增专业申请表》、《各系部“十三五”新增专业汇总表》和《各系部申请变更、停招、撤销专业一览表》。表格一式两份并加盖系部公章,于10月20日之前报至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同时需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庆华、刘怡,电话:84261518,电子邮箱:1103020239@qq.com。

 

附件:1.长沙学院“十三五”新增专业申请表

      2.各系部“十三五”新增专业汇总表

      3.各系部申请变更、停招、撤销专业一览表

附件1. docx

附件2. docx

附件3.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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