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教研教改科 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及《长沙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同意,决定组织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依照《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执行。为促进教改项目的公平、公正选拔和有效实施,本次申报采取申请人自主申报、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申报条件和指标分配情况。成人教育项目和公共外语类项目只能分别由专职成教工作者、成教任课教师以及公共外语教学部的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申报。申请人须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成人教育项目和公共外语类项目须在“项目名称”栏后注明。《申请书》(一式三份,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应于201557日前报送至教研教改办(电话:84261518),逾期不予授理。

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次应参加中期检查,2012年度及以前年度未结题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次可参加结题(其中2010年及2010年以前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无特殊原因本次必须结题)。请各项目主持人分别按要求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并于201557日前报送至教研教改办。

二、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本次校级教改课题选题应紧紧围绕卓越人才培养、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以及实践教学改革,进行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一)申报原则

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遵循全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外,申报和立项指标不分配到系(部)。

(二)课题类别、计划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设委托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计划立项委托项目10项,每项资助3-5万元(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委托项目从国家级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经费中资助);重点项目20项,每项资助1万元(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4项,经费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思政课学术研究交流经费中支出);青年项目30项,每项资助5千元(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2项,经费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思政课学术研究交流经费中支出)。项目评审分类别进行,在某一类别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得在其他类别立项,但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未通过的,其选题与校级教改项目的选题指南相一致,经专家评审后可立项为校级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

(三)研究年限

校级委托项目研究年限1年,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年限为1-2年。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统一为20156月起。

(四)申报条件

1、委托项目以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的名义集体申报。

2、正高职称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须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

3、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教师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4、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项课题研究。

(五)申报指南

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限委托项目)

2、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研究与实践(限委托项目)

3、在线开放课程(MOOC/SPOC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4、课程考核与教学质量评价的改革与实践

5、网络辅助教学平台与高等学校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6、研讨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问题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实践探索

7、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改革与实践

8、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主要围绕创新型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实践教学效果及质量评价机制的研究等进行。

(六)结题要求

1、委托项目须结合专业完成卓越人才培养方案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方案的设计与制定,并开始启动卓越人才培养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2、在线开放课程(MOOC/SPOC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须完成一学期的MOOC/SPOC课程的建设,通过专家听课观摩方式进行结题评审;提交详细的课程大纲和教学效果文件(如:作业、考试、学生评价等);提交教学研究报告。

3、实践教学改革项目须提交详细的课程大纲和教学效果文件(如:作业、考试、学生评价等);提交研究报告、成果附件以及其他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资料;研究成果必须有一定创新;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4、其它项目均须在提交教学效果文件与研究报告(论文)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听课观摩方式进行结题评审,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七)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者须填写《长沙学院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3份)需用纸袋装好,并在纸袋上贴《申请书》的封面,项目申请材料应于201557日前交到教务处教研教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2012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填写《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填写《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校级教改课题的《结题报告书》和《中期检查报告书》应于201557日前交到教务处教研教改办,教务处将根据检查和结题情况拨付有关经费。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长沙学院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

4、《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长沙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

 

END
教研教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