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3]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我校承担的2012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项目(附件1)。
二、评价依据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湘发[2010]2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08]6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1]1号)以及中央、省级有关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评价内容
1、资金项目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3、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4、资金使用效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实施步骤
以系(部)为单位,填写《湖南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①项目资金的总投入和实际使用情况;②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检查验收等);③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践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的后续工作、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分析);⑤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建议及后续工作计划。
《湖南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每系提交一份)与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每个项目提交一份)应于2013年9月9日前交到教务处教研教改办,教务处将在汇总各项目报告的基础上,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撰写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五、其他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关系到我校今后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与立项,各单位及各项目主持人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本着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扎实做好绩效自评与材料上报工作。
附件1:我校承担的2012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项目
附件2:湖南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
长沙学院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