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2〕6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142号)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2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相关已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本年度我校共获得省级课题申报指标15项,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指标12项,成人教育指标1项,公共外语指标2项。本次申报学校不设名额限制,请各位教师仔细阅读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积极申报。
申请者须在《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学校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所属部门的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书》电子文档于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2010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报告书,2010年以前立项并且已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附佐证材料。中期检查与结题材料应于
三、长沙学院201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1、校级项目的立项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要以学校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
2、鼓励不同系部、不同学科专业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问题,以及学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主持申报项目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新校级项目。主持申报省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校级项目。
3、项目立项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原则,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10个校级重点项目和20个校级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校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
4、校级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三年,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拨款办法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5、项目申请者须填写《长沙学院201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二份,用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项目申请材料应于
四、长沙学院2009年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
已按期完成的2009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填写《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附佐证材料,于
联系人:吴庆华,联系电话:84261518。
附件:1、《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2、长沙学院201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