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教〔2011〕64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遴选优秀项目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学校决定组织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奖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国家、省、或学校正式立项的课题;
二、鼓励与学校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改革相关的成果参与申报,在成果评审中优先考虑该类成果;
三、已获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应再次申报;
四、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五、学校将在本次评审的基础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六、申报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学院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验收报告等)及有关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
3.国家、省或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在
附件:1.长沙学院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下载)
2.《长沙学院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下载)
长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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