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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沙学院《关于鼓励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实施办法》(长大教〔2018146号)文件精神,学校对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1.奖励对象为被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2. 被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每人500元奖励。

3.提交材料:

1)学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或其他佐证材料交送本学院;

2)各学院将本学院考研情况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9520日前将材料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办理。

联系人:杜洁

联系电话:8426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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