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长沙学院《关于鼓励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实施办法》(长大教〔2018〕146号)文件精神,学校对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1.奖励对象为被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2. 被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每人500元奖励。
3.提交材料:
(1)学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或其他佐证材料交送本学院;
(2)各学院将本学院考研情况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材料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办理。
联系人:杜洁
联系电话:8426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