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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正常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2014-2)

 

各系(部):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本学期第一周周末至第二周对上学期参加正常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组织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班级认真核实补考名单,发现名单有误,请于第一周周五(221日)之前找教务处学籍科黄老师核实并更正,未核实者按名单办理补考。

2、补考时间安排:公共课定于开学第一周周末(222日-23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由各系自行安排,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时间定于第二周周一至周五(224日-28日)。

3、所有补考(包括专业课补考)均须安排在涵虚楼进行。所有补考成绩(包括考查课)必须于第三周星期三(35日)之前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以便及时进行留、降级处理。

4、凡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补考。

5、插班重修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可再次重修。

6、根据文件规定:设计类课程和实习实训课程不安排正常补考而随下一年级重修。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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