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大发[2007]73号)文件精神,本科第八学期、专科第六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对重修不及格或者不允许正常补考的学生进行一次毕业前的毕业补考。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将按该文件第十九条和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毕业与否和毕业时间。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期“一次性补考”时间定为4月15-21日,其中专业课补考时间定为4月15-19日,由各系自行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定为4月20-21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请各系、各班及学生本人认真核对补考名单,发现名单有误,请于第六周周五(4月12日)之前找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黄老师核实并更正,未核实者按补考名单办理补考。
3、2011届及2012届延期毕业学生需提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延期学费后凭学费收据到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办理补考的相关事宜,未交费者不安排考试。
4、“一次性补考”交费时间:4月15日—19日
标准:每门课程20元
交费地点:学校财务处收费室(校办公楼1013)。
附件:补考名单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