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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考试秩序,教务处对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1年6月25日7月2进行,全校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系部负责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场次安排

周  次

时 间

年 级

课程名称

备注

1

17周星期六、日

62526

2010

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技术与应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

 

2

18周星期一

627上午

2010

大学英语(二)

 

3

18周星期一

627下午

20092010

大学英语(四)、大学外语() (日语)

 

4

18周星期二

628上午

2010

高等数学、经济数学

 

5

18周星期二

628下午

2009201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工程数学、积分变换与复变函数

 

6

18周星期三

629上午

20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7

18周星期三

629下午

20092010

大学物理

 

二、各系部在期末考试周前必须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和学生班会,认真组织学习《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切实加强考试的宣传工作,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三、所有考试试卷必须于16周周三之前交教务处考务办,各系部负责的专业课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于16周周五之前送教务处考务办备案。

四、学校成立由屈林岩副院长任主任,由张世英、李福英、李国锋、唐依民和王艾红为成员的期末考试工作委员会。要求各系部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系部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各系部应对本学期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考试方法改革的情况等进行总结,以指导今后工作。有关考试工作总结,于20119月(下学期开学后一周)交教务处考务办。

本学期所有开出课程,学生都可以参加重修。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学年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7】92号)文件精神学生参加重修考试须缴纳20元/门的考试费,缴费时间为15周(676月10),凡未缴纳考试费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已另行通知,见“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相关事项的通知”)。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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