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大发[2007]73号)文件精神,本科第八学期、专科第六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对重修不及格或者不允许正常补考的学生进行一次毕业前的毕业补考。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将按该文件第十九条和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毕业与否和毕业时间。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期“一次性补考”时间定为4月10-17日(原定4月9日开始,但因4月9日学校要举行一个大型考试,所以推后一天),其中专业课补考时间定为4月10-15日,由系部自行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定为4月16-17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请各系部、班级认真核对补考名单,发现名单有误,请于第六周周五(4月8日)之前找教务处学籍办黄老师核实并更正,未核实者按补考名单办理补考。
3、原延期毕业学生需提前交延期学费后凭学费收据到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办理补考的相关事宜,未交费者不安排考试。
4、“一次性补考”交费时间:4月11日—15日;交费地点:学校财务处收费室(校办公楼1013)。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