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修读的课程若成绩评定不及格,经教务处统一安排,允许在下学期开学前三周内进行补考。但鉴于本学期开学后即为中秋、国庆两个法定假期的放假及调休,不便于统一安排考试,故将本期补考推迟到第四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班级认真核实本学期补考名单,如果发现名单有误,请在第二周周四(9月30日)之前找教务处学籍办黄老师核实并更正,未核实者按补考名单办理补考。
2、补考时间:专业课补考定于第四周周一至周五(10月11日-15日),由各系自行安排,但须将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公共课补考定于第四周周末(10月16、17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3、凡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并办理好缓考手续的同学,也应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
4、插班重修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可再次重修。
5、根据文件规定:设计类课程和实习实训课程不安排补考而随下一年级重修。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