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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学年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792号)文件精神:“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允许学生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一次不及格的,第二次及以后的补考按每门20元收取补考费。”本学期的重修考试(实际为正常补考后的再补考)报名,由学生根据教务处考务办随文下发的纸质名单自主选择是否报名参考,凡参考者须缴纳20/门的考试费。请各位需要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以班为单位于15周(200812812日)将考试费交学校财务处收费室(校办公楼1013),否则一律不得参加本学期的重修考试。

重修考试将随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所以请需要重修的学生提早选择低年级的班级听课或自行复习。公共课的考试将在期末统一安排考试,专业课由各系部自行安排。目前,有提前考试的科目或随堂进行的考查科目(含公共课的考查科目),请同学们注意及时跟随低年级班级进行考核。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08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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